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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燃企业中,民用燃气表在数量上所占的比例是很大的,使用好、管理好这些计量器具对企业的经营和用气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膜式燃气表有100多年的历史,由于结构简单、技术成熟、计量可靠、质量稳定、价格便宜等优点被广泛地采用,居民用户基本上都是采用膜式燃气表,目前除了膜式燃气表没有其他可以完全替代的燃气表。膜式燃气表是用于民用燃气的贸易计量及结算,其计量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燃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安全性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1.使用超过使用年限民用燃气表的法律责任
由于在用民用燃气表数量庞大,安装分散,按照一般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制度、监管方式则存在很多困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同时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对其采用特殊的制度安排。
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7.5检定周期
7.5.1 “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³/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上述条款要点是: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民用燃气表实行使用前一次检定,到期更换,规定了使用年限,这里有两层意思:从功能上讲,规定使用期限为燃气表的报废期限,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燃气表应该属于报废燃气表;从法理上讲,达到使用期限的燃气表其检定有效期已经到期,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表则超出检定有效期限,这就意味着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检定有效期为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检定有效期为6年。
由于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检定规程虽然是计量技术法规,但其条文具有法律地位,具有强制性。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7.5检定周期条文的规定就是法律规定,检定规程规定的期限属于法定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其有效性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超期使用,该燃气表作为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法律有效性就自动丧失,因为已经超过检定有效期,继续使用的话可以认为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订)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送审稿修订稿)》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涉及民用四表经营者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用于城乡居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计量失准未更换的,责令经营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该稿现在未成为法律,但处罚力度增大是趋势。如果超期使用的民用燃气表不止一台两台而是一批,数量很多的话,这时,即使按照现行法规每台一千元处罚的话,总金额还是很多的。
由于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民用燃气表法律地位的丧失,这样的燃气表将不能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期间如果产生计量纠纷的话,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同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使用超过使用年限民用燃气表的安全风险
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燃料,安全使用燃气至关重要,燃气表作为燃气输配中末端贸易结算的计量仪表,同时与燃气用气安全息息相关,安装在用户家的燃气表虽然是不可或缺的计量器具,也是民用燃气用气安全的薄弱环节和不安全因素。
燃气表的检定不仅测试确认其计量性能是否合格,其安全性能的检测也是主要的检测项目,如果超过检定有效期限,不仅燃气表的计量性能不能保证,安全性能也不能得到保证。
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燃气表内部皮膜逐渐老化,起密封作用的密封圈都是橡胶制品,随着时间推移会出现老化变形,影响其密封性能,容易发生燃气泄露,泄露的燃气很有可能发生闪爆等安全事故,威胁广大用户人身财产安全。
3.使用超过使用年限民用燃气表的计量风险
家用燃气表一般都是膜式燃气表,也是一种机械式仪表,工作时利用燃气压力使燃气表皮膜运动推动计量齿轮运转实现计量功能。
在长期使用情况下,表内部件摩擦阻力越来越大以及皮膜弹性发生变化等因素,致使燃气表计量精度降低,误差变大。据相关资料,膜式燃气表使用时间超过6年慢表和死表的比例会增加,出现死表的情况还好说,一般通过及时抄表就能发现,如果出现慢表时是很难发现的,尤其是那些慢的不是太多的情况,因此可能带来较长时间的气量损失。
燃气表如果超期使用误差会增大,一般会产生负的偏差,对城燃企业来讲会造成气量损失,如果这样的燃气表大量存在的话,产生的气量损失是可观的,燃气表超期使用也是产生供销差的一个因素。
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民用燃气表是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同时还会带来燃气用气安全和计量失灵失准的风险,城燃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性质及其严重性,及时更换达到使用年限的民用燃气表,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及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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