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是药?
(文殊菩萨)一日令善财采药,曰:“是药者,采将来。”
善财遍观大地,无不是药,却来白曰:“无有不是药者。”
殊曰:“是药者,采将来。”
善财遂于地上拈一茎草,度与文殊。
文殊接得,呈起示众,曰:“此药亦能杀人,亦能活人。”
——《五灯会元》
明末清初的著名医家程履新,在《山居本草》一书中,讨论药的治疗作用与毒害作用时,就借用了“文殊令善财采药”这一著名的禅门公案,阐述了“病无穷”与“药无穷”,“药活人”与“药杀人”之间的关系。
在中医里面,有着大量对“毒”与“药”之间辩证关系的探讨。比如《周礼· 医师》中说:“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内经》中也记载了许多“毒药不分”的例子。
佛教中有“五明”:工巧明、医方明、声明、因明、内明,是菩萨的学处。这里面就提到了研习医药的“医方明”。历史上,有许多僧人行医、医者信佛的记载。这些人通达医术,救治众生疾苦,善巧地行菩萨道,饶益众生。
大家都晓得,我们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医生首先会诊断我们的病症。无论是用高端仪器,还是传统的望闻问切,总之会千方百计地记录病症,查明病因,然后应病予药。这个过程是非常严谨的,考虑也相当周到的,体现了科学与人文的完美统一。
我们都有“病”
说到“病”,它其实并不局限于生理上的疾病。在佛教看来,众生皆有“病”。看到这儿,你可能会吹胡子瞪眼,直接吼:“你才有病!”殊不知,这句话一说出口,医者立马就能晓得你的病因。而这最根本的病因嘛,便是“无明”。
但“无明”“烦恼”等字眼,也只是笼统的说法。在《百法明门论》《俱舍论》等经典中,记载了人的各种微细烦恼,也就是人们心理上的各种病症,比如:贪、嗔、痴、慢、疑、不正见,忿、恨、恼、覆、诳等。如果大家常拿这些病症对照一番,你就不会再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病了。
亦能杀人,亦能活人?
为何文殊菩萨说“此药亦能杀人,亦能活人”呢?这在于大家拿它怎么用。哪怕是砒霜之类的毒药,恰当少用也可做药救人;蜈蚣之类的毒虫,在泡制后经医生辩证使用,也能成为良药。
天下事物,若能善用,皆能是药;若不善用,皆是害人的毒草。如果生病的人遇到庸医,吃了不对症的药,那就服药不成反成毒,肯定会出问题。因此可知,药本无好坏,关键是要对症!
如果药方是对的,可把药给抓错了,也很恼火。每次看到那一墙的中药柜,便对药剂师充满了敬意。由衷地感慨,我们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啊!
说实话,能否遇到靠谱的良医,这事儿确实需要一点缘分。不过,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病人去找医生看病,却并不按医生给的药方抓药,“这个药我不要,那种是好药,我要吃那种药”,像是下馆子点菜,将大夫当成饭店伙计,自以为是地乱点一气。你说说,病啥时候能好?
事无绝对
这个道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样适用。看影视剧的时候,人们常喜欢主观地判断里头哪些人“好”,哪些人“坏”;在生活中,我们也常从自己的角度,给人、事、物贴上各类标签,划分功能和价值。殊不知,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好与坏!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你;对别人来说能救命的东西,却可能要了你的命。
学佛修行者,于自己、于他人,当观时节因缘,在千变万化的时空中,体会病、药、杀、活的道理。明白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加契理、契机地求法依止,学习修行;更加“平等”地看待身边的人和事;更加细心地体察众生的苦,更有智慧地去度过这宝贵的一生。
说到底,你我的生杀大权,终归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编辑|麻三斤 绘图|小名 美编|妙能 责编|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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