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颖娜 记者张文娟报道:近日,高安市民小强和带着“女朋友”来到高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被其“女朋友”诈骗了23.2万元。
经查,小强2019年6月与“23岁”的刘某婷相识。两人开始交往后,进展迅速。刘某婷以投资酒店、开店等理由陆续向小强及其家属“借款”共计23.2万元。直到今年5月,小强才发现刘某婷今年已经36岁了。
原来,刘某婷是一名育有2个小孩的已婚妇女,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常常入不敷出。为了骗取钱财,刘某婷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实,并谎报年龄,与小强成为了恋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婷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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