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省金消保联合会指导下,来自珠海和澳门的7家机构领导、代表共同签署了“3+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金融纠纷调解、金融知识教育、投资者培训、日常工作交流方面达成合作协议。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珠海会场。
所谓的“3”是指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横琴新区金融行业协会、珠海国际仲裁院,“4”是指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银行公会、澳门保险公会、澳门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在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背景下,深化珠澳金融合作的又一探索,是推动《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珠澳两地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创新。特别是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筹备工作进入最后阶段,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为 “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平稳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澳门会场。
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会长童志军表示,珠澳两地金融行业组织将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优势,共同致力于推进跨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珠澳两地良好的金融环境。
来自澳门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市司法局、珠海仲裁委等机构的领导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记者】何康杰
【作者】 何康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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