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防止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8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提出价格提醒告诫。
各类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各类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遵守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有附加条件和期限的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品名、数量等。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开展公平有序竞争,不得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民生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和旅游、住宿餐饮、装修、停车收费、涉农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杨凡、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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