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在执行一起案件中,
通过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成功扣押抵押车辆一台。
6月9日,
执行法官隋浩向举报人李先生
发放悬赏金5万元。
据悉,河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某物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山东某装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征集抵押车辆的下落。公告发布后,举报人李先生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提供了车辆下落,执行法官经核实确系抵押车辆后,立即带队前往车辆所在地并成功扣押。按照悬赏执行公告确定的赏金兑付条件和数额,执行法官及时将悬赏金5万元发放给举报人李先生。
执行法官表示,悬赏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所规定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下落的一种方式,悬赏执行公告通常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或实际查封、扣押财产、控制被执行人后,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执行到位金额的比例奖励举报人,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悬赏执行是河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使用的一种查找财产的方式,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突破口。下一步,河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好悬赏执行这一举措,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临沂河东法院
编辑: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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