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佩芝 记者彭博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工作。
精准化安置规范化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要遵循“安全和谐、功能完整、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基本原则,按照“精准化安置、封闭化管理、网格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打造集中安置点“十有”(有标识、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护人员、有秩序、有台账、有心理疏导)标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要结合实际,将集中安置点努力建设成为新技能的培训点、新劳务的就业点、新习俗的转变点、新生活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导意见》围绕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生活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措施、用心高效服务、完善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要科学选址、精准安置。要以安全为前提,优先安置在辖区学校、医院、村(社区)委员会、公共场馆、企业厂房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对集中安置人员较小的可安排至宾馆、招待所等。坚决避开灾害易发点、安全生产隐患点等区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同时,完善设施、精准保障。集中安置尽量以固定场所为主,在无固定场所使用时可集中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安全检查、饮食标准等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提供必要的降温或保暖设施,设置男女浴室和简易更衣室;设置医疗室(点),配备医护人员和常用药品,做好集中受灾群众安置点防疫防治和消毒工作。
此外,严格落实进出登记和动态管理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接收和配发程序明确、台账清楚、手续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实行楼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要设立治安维护室,落实治安值班人员,防范发生违法犯罪事件。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开展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杀灭工作,设立治安警务室,定点、定人、定时加强巡逻和值班。
积极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安排技术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帮扶,实现受灾群众在安置点的集中就业。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移风易俗和文明宣传活动,设立心理健康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志愿服务。
针对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须成立安置点指挥部,并设立安置管理、应急保障、医疗保障、后勤服务、卫生保洁、安全维稳、宣传引导、志愿服务等8个工作组,完善组织体系。
及时公布救灾物资发放情况
省级将根据集中安置点规模,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相应资金或物资(折价)支持,对集中安置100~300人、300~500人、5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分别给予不低于20%、25%、30%的资金或物资(折价)支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舆情防控机制,及时向被转移安置群众公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救助政策。
《指导意见》要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工作事关灾区社会和谐稳定,是检验各级政府应急能力和灾害应对能力,体现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对受灾群众关心关爱的重要工作。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相应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集中安置工作。
当前,江西省已进入主汛期,各项防汛救灾工作都已进入临战状态。特别是5月中旬以来,全省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后续防汛救灾任务繁重。《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各地规范做好受灾群众的集中安置工作提供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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