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新《信息技术法》规则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必须留下印度申诉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然而,社交媒体巨头Facebook为其申诉官提供的通信地址实际上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Facebook在其网站上提到了Spoorthi Priya作为其印度申诉官,并附有地址:216 Okhla Industrial Estate, Phase III, New Delhi – 110020。
然而,这个地址是著名律师事务所Shardul Amarchand Mangaldas的德里办事处。
Facebook拒绝评论为什么它提供的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申诉官地址。该公司也没说清楚其申诉官Spoorthi Priya是否是Facebook员工,这让人感觉是在应付了事。
可以肯定的是,新《信息技术法》规则并未明确要求社交媒体公司必须在其网站上提及自己的办公地址。
然而,本月早些时候,政府在给Twitter的“最后通知”中斥责该公司不遵守社交媒体规则,称Twitter提到的地址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其申诉和节点官员并非Twitter员工等。
在Twitter的案例中,它在其网站上提到Dharmendra Chatur作为其临时申诉官,顺便说一下,他也是Poovayya & Co律师事务所的指定合伙人。Twitter提供的地址也是Poovayya & Co的班加罗尔地址。
目前印度信息技术部尚未向Facebook发送任何反对其共享律师事务所地址的信息。
有消息称,其申诉官和相应的联系方式是临时安排,不是永久性的。该消息人士称,它还通知该部,其节点和合规官员是临时任命的。
值得注意的是,与Twitter不同的是,Facebook并未在其网站上澄清其申诉官是临时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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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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