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落实省服务民生十件实事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任务,按照《信阳市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活动方案》和《光山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光山县司法局组织以村(居)法律顾问为主体,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社区矫正工作者等参与的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活动。
为了推动工作落实,6月18日光山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光山县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工作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频强调全体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活动。要发挥好局分管领导和股室主导作用、司法所协调联系作用、律师事务所监督保障作用、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作用,做好集中服务与平常工作相结合,认真踏实为民办实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继兵在动员讲话中对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活动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单位做好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工作有声有色有效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代表、村(居)法律顾问代表、司法所负责人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结束后,各村(居)法律顾问相继下乡开展集中服务日活动,分别到22个乡镇(街区)及部分村街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同时各法律顾问积极向来往群众宣传民法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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