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字文源提请的议案。
决定免去:
袁 凡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文华为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特此公告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0日
6月6日
剑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李德琦为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为代理县长。
任命陈红丽为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董静海为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接受普丽硅辞去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接受鲁才旺辞去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信息来源:巍山微视、剑川县人民政府网、微观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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