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叶枝人民法庭与叶枝司法所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会,旨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与法律素质,巩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培植普法新根基。
会上,向人民调解员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原则和要求、工作范围、技巧和方法、调解程序和调解书制作、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通过此次培训,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调解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代表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生活。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最为关心、在意的事情也更为了解,更容易抓住纠纷的症结;对于当地的民风民俗更为熟悉;能灵活运用本土民族语言拉近与当事人心理上的距离,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促进调解。他们是人民群众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溯源治理链条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所以,人民调解员不光能利用自身特长去调解,更要运用好法律知识,让人民调解在法律的框架内多面生花;他们更是人民身边的普法宣传员,潜移默化将法治思想深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为民服务,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人民法院系统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更多来自人民群众的调解员纳入司法解纷机制,将以往“单向性”的司法为民与人民群众的参与相结合,形成“双向性”的司法为民。从人民群众中选取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通过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着,有效果的制度实现了司法为民。也体现出人民法院推行多元调解机制,在注重便捷的同时,还越来越注重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协调当事人权益保障,通过调解这种柔性方式传播法治声音,实现普法无形胜有形的效果,也让人民调解工作更加专业化、正规化、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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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玉芳 陈子英
供稿:叶枝法庭 李晓琴
编辑:冯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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