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5时03分,晋城市兰花路与太岳街交叉口,在信号灯变换的最后几秒,一辆由南向北直行的黑色小轿车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摩托车相撞。随着砰的一声巨响,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直接迎头撞在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上,随后翻滚在地。
接到报警后,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两车停留在事故发生时的位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戴着一顶蓝色头盔坐在小轿车右前方的路面上,一时无法移动,附近的地面上残留着些许血迹。而小轿车的右前挡风玻璃上留下了一个醒目的撞击痕迹,令人不禁联想到,当时的撞击力度有多么大。随后120赶到,检查了赵某某的受伤情况,头部轻微受伤出血,其他的仍待进一步检查。但是不得不说,幸好骑车的赵某某戴了安全头盔,不然按照当时的撞击力度,头部受伤肯定更加严重!
安全从“头”做起,平安幸“盔”有你!交警再次郑重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请务必戴好头盔。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
来源:@晋城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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