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整理
日前(6月23日),国家药监局在山东济南召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会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海南省(市)药监局汇报了前期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总结了经验做法,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上要求,各级药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力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排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其中,会议重点强调:在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同时,要强化疫情防控转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按照八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依职责做好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监管与治理。
这类器械,违规最高30倍处罚
显而易见,医疗美容类的的医疗器械将会成为国家药监部门重点排查的对象之一。
其实,早在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中提出,将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
此外,6月1日起新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也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了对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例如:《条例》中明确,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最高可以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同时,增加“处罚到人”措施,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相关活动等处罚。
总的来说,各大监管政策的发布,是国家对医疗美容市场的进一步管制,同时也为将来医疗美容市场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未来,随着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相信医疗美容器械标准会进一步加强、迎来更健康的发展空间。
关注
平台推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