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杨阳
版式:邓尖
一个稚嫩的行业,眼看就要“未强先衰”!
这绝对是一种“内卷式互残”——中国互联网行业近些年很多领域都是这么玩的:滴滴和快的的世纪补贴大战,外卖APP的补贴战,各种买菜APP的补贴战……在资本加持下,用钱当“敲门砖”和“护城河”成了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的竞争手段。
如今,战火已在充电桩赛道越烧越旺。
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块肥肉的前提下,各路资本也纷纷出手——低于成本价的明争和“N选一”的暗斗,让充电桩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骇人的血腥气息: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样的无序竞争,结果不仅是整个行业抱着一起畸形发展,更不可饶恕的是,消费者才是“最受伤的人”。
“免费”背后的血洗游戏
巨头砸补贴暴力圈地
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充电桩这门生意的“钱”景不亚于买菜、外卖和打车——未来的充电桩巨头就像今天的中石油加油站一样,一次性建设,边际成本很低,但是收益却源源不断……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谁能运营最多的充电桩、抢占最多的用户,无疑就像拥有了无数台印钞机。
充电桩行业是怎么赚钱的呢?2020年八月知乎上有个帖子,那位作者算了笔账。
充电桩的毛收入:按普通用户充一次电6-8个小时左右,充电价格一般是1元4小时,毛收入1.8-2块钱。这里面成本构成是:耗电量0.8度,充满自停耗电0.9度,不到一度电,假如物业每度电收取电费0.8元或者1元。那么利润是:个人运营者有1块钱以上的利润可以赚取,达到50%的利润率。
然而理想中“50%的利润”却被“亿万补贴”砸得稀巴烂:从2020年12月,恒大集团旗下的星络充电通推出了“亿万补贴”和“免费服务”开始,行业价格开始逐步被拉低,很多平台被迫跟进——不跟进就只能眼看着客户流失,无异于等死。
这种竞争发展到后来,愈演愈烈,许多恒大互联的充电站出现了8分钱/度、1分钱/度(含服务费)的充电价格。
这种血拼价格的市场策略,让民营充电桩运营商们靠兢兢业业创业拓展的业务,在跨界巨头的资本“板砖”下,脆弱得如同齑粉:一方面流失客户,另一方面现金流急剧下滑,生存维艰。
1分钱充电的伤害有多大?杨姐认为这是毁灭性的。
这样说很多人没有概念,肯定有人会说杨姐你太夸张了吧。口说无凭,杨姐去扒了一下充电桩上市公司特锐德的财报,给大家看看:
数据来源:特锐德财报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特锐德今年一季度的毛利率已经从此前几年最高的26.52%下降到了19.48%,降幅达到26.54%。而特锐德的净利率则已经下降到了0.12%!而净利润呢,则已经为负的0.1亿——亏1000万!
数据来源:特锐德财报
再看特锐德的现金流:怎一个惨字了得——该公司2021年Q1已经不产生正向现金流了,今年一季度还得用自己的钱补进去5.09个亿!显然,这里面不仅有来自人工工资等方面的上涨压力,也有市场恶性竞争的苦果。
不得不说,“亿万补贴”、“1分钱充电”这种超低价竞争其实与政府的相关规定也是冲突的。
例如,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的规定,广州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价格为:平段电价0.6084元每千瓦时;低谷电价0.3042元每千瓦时;高峰电价1.0039元每千瓦时。
显然,2020年年底恒大旗下的“星络充电通”最初推出“亿万补贴”时并没有依照政府指导定价进行收费。在不计其他成本开支的情况下,以远远低于电费成本价格进行倾销和提供服务,其行为被业内广泛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众多民营充电桩企业对此十分厌恶,认为其涉嫌恶意抢占市场份额,扰乱了充电桩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出现了二十多家企业联名给广东省长写投诉信,呼吁维护市场秩序的事件。
而在这封投诉信中,涉及的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某大平台让运营商们“多选一”的问题。
截图来自2021年4月28日《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行业联名投诉信》
大平台的权利边界
“定价权”和“排他权”
其实,在充电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恶性价格竞争外,还有两把“刀”也很具杀伤力。
首先,就是流量的定价。大平台拥有用户的流量资源,是每个民营充电运营商都想合作的对象,如果可以接入大平台,则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用户。但是大平台要抽取利润的20%(甚至以上)作为服务费,这又成了悬在民营充电桩头上的一把“刀”——让原本就利润微薄的民营充电桩运营商们,感觉不堪重负。
其次,还有一把“刀”也挺悬:大平台自然希望接入平台的充电桩运营商只和自己合作。但充电桩运营商显然担心这样的结果,会导致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大平台,沦为大平台的附属,从而越来越失去话语权以及从其他平台获取用户的机会。
坦白地说,大平台的两点要求都戳中了民营充电桩运营商的“心脏”,一个是核心利润如何划分,另一个则是卡住了流量的脖子。
在利益的划分问题上,大平台和充电桩运营商之间永远是对立面的,但也是共生的,谁也离不开谁,同时双方又都认为自己应该多挣钱。抽取“利润的20%”作为平台服务费,似乎是大平台拥有的定价权,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对于让充电桩运营商们“二选一”或者说“多选一”的行为,却让他们彻底无法忍受。
在充电桩运营商们看来,这种不论在实际运营中还是在合同签订中,都涉嫌垄断充电市场——因为大平台要求充电桩运营商们“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
该条款中明确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此外,《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中第五条也对垄断行为有所描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后来虽然事情暂时得到了解决,但它给监管层提出了两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大平台有定价权和选择合作伙伴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应该如何给流量定价,以及大平台要如何保持与其他平台之间的“和谐”共存,需要智慧的引导。
毕竟,大流量平台和充电桩运营商之间,未来都将可能成长为巨无霸。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显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将分几个阶段实现目标。
2025年,建成慢充桩端口1300万端以上(含自有桩及公共桩),公共快充端口(含专用领域) 约80万端;保障年1000亿kW.h供电需求,支撑2000万辆以上车辆充电。城市新建小区慢充桩1:1配建,无线慢充达到6- 10kW,并开展大功率快充城市试点;建成快换站3000座,研制成共享换电技术标准。
到2035年,国内要建成慢充桩端口1.5亿端以上,慢充端口普及停车位1:1,公共快充端口 146万端;保障年5000亿kW.h供电需求,支撑1.5亿辆以上车辆充换电运行。
同时,届时要达到大功率快充5分钟行驶300Km以上,自动快换时间达1.5分钟,年促进新能源消纳达1000亿度以上。
而平台和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着充电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着消费者的利益;不仅是充电桩行业的问题,未来也会在其他领域重现。如果处理不好,极容易造成社会问题——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预存跑路”和“秋后算账”
最危险的还是消费者
其实,一切的免费最终都被证明代价昂贵。
目前充电桩行业爆发出来的价格乱象,正在隐隐有步“共享单车”的后尘之势——众多充电桩运营商给用户那么大的让利,目的是什么?
第一,吸引用户注册,提升业绩;第二,引导用户提前充值,缓解资金压力,同时绑住用户,排挤其他充电平台。
要知道,像特锐德这样已经上市的公司还可以通过融资、增发,甚至直接从二级市场“吸收血液”,但是中国大大小小各地的小充电桩服务商花的都是自己的原始积累,他们又如何承受“1分钱恶性竞争”之重?
这势必会造成几个严重后果:
首先,那些饱受价格战摧残的小充电桩运营商,在吸收了大量预付费之后,一旦运营出现问题停止运营,就会造成很多用户的损失——此前共享单车倒闭潮发生时,押金就曾经成为社会诟病的舆论焦点。
其次,即便是充电桩运营商不发生停运、倒闭、跑路这样的事件,以牺牲合理利润为代价的恶性竞争也只是暂时性用来吸引用户的“饵”。
而一旦这个市场阶段过去,此前给用户补贴的钱,还是要全部“讨”回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仅仅是把价格涨回合理价位也就算了,但如果充电桩运营商中也形成垄断格局,或者几大巨头,那么这些居于强势地位的运营商就可能凭借市场地位抬价,获得超额利润,最终受伤的也还是新能源汽车用户。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资本碾压和大平台“笼罩”之下,是不可能百花齐放的。最终的结果,不仅是伤害民营企业创业热情,出现“大树之下,寸草不生”的情况,而且还会最终导致整个行业发展缓慢,优胜企业不思改善产品和服务,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
所幸,最近也看到了不少各地政府关于充电桩行业无序竞争的文件。(贴图)几个地方政府纷纷发文制止扰乱市场秩序的超低价补贴行为。
其实,充电桩行业只是一个缩影——最可怕的是:资本的“霸气”,还可以复制到更多领域。如果充电桩都不能遏制,那么其他赛道又何谈逃离资本和大平台的“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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