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1年7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060-3333)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1年7月5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5 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6 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 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咨询办法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tcxfund.com 。
(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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