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不能
1、定义
指依照一般的社会通念,债务人“不能”依债之关系所约定之内容为给付。
注意:金钱债务不存在给付不能。
2、种类
(1)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
自始不能:指标的物于合同成立之时,即属于不能给付之物。
自始不能因其不能之范围,分为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A.自始客观不能
所谓客观不能,即指该不能系任何人皆无法为给付之情形。
B.自始主观不能
仅指债务人虽无法实现债之履行,第三人可能实现债之履行。
(2)嗣后不能:指该不能之情形,系于合同成立后方才发生。
3、自始客观给付不能的法律效果
(1)原则:合同无效
有认为合同有效,因为债务人导致自始客观给付不能时,负担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
(2)例外:债权合同有效
A、若该不能之情形可以除去,而当事人订约时并预期于不能之情形除去后为给付者,该合同仍为有效。
B、附生效条件或始期之合同,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前,不能之情形已除去者,其合同有效。
案例:甲从乙公司订立买卖A型特制汽车的合同,实际上在在缔结合同之前,还没有造出来,三个月后制作出来,债权合同有效。
4、损害赔偿要件——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a、负赔偿义务之一方,于缔约时明知或可得而知合同内容之给付有自始客观不能之情事。
b、请求赔偿损害之他方,不知或非因过失而知给付自始客观不能之情事。
c、致请求损害赔偿之他方受有损害。
5、随堂演练
1、甲因要投资出售房屋给乙,约定价金500万元,乙因此拒绝丙以价金480万元出售同类的房屋。其实双方订立合同后,乙和丁转售房屋的合同,价金530万元。其后发现A房屋在甲与乙订约前即已灭失。乙得向甲请求下列何种损害赔偿?
A.A屋转售的利益30万元
B.A屋事后涨价的利益40万元
C.乙丧失与丙缔约的损失20万元
D.A屋转售的利益30万元及乙丧失与丙缔约机会的损失20万元
本题目中核心点是合同无效,只能主张信赖利益。
A屋在甲、乙缔约前已经灭失,故A屋买卖合同属自始客观不能合同无效。
乙可向甲请求信赖利益之损赔。
信赖利益可分为:
→所受损害:缔约成本或准备费用
→所失利益:因此丧失的缔约利益损失,对应的是500-480=20万。
因此答案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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