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很多地区都开始放弃掉原有功能开发新功能。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很多村庄或者城市老居民区开始拆迁盖楼、建设高铁站等行为。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不管是居住在农村还是城市,都是可以得到相应的拆迁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助主要分为两种形式:现金补偿和置换补偿。在城市中,一般都是按照现有房产面积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而对于一些农村地区来说,有时候可能会被划拨入城市规划区,这类地区得到的补偿或者置换面积都会更多一些。
原因就在于,农村地区由于大家都是在宅基地上盖房子,导致房屋面积占地普遍的大于城市地区。对于一些普通拆迁行为来说,即使面积大,但是周边市场价值不高,得不到很高的补偿。但是,如果是被划拨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产来说,本身占地面积大,又可以享受按照市场价值的补偿。对于这类房产的被拆迁人来说,无疑是很幸运的。
因此,在这类地区选择置换补偿的,可能就会分得同地区几套甚至十几套房产。有的人会装修后出租给其他人,而有的人嫌麻烦就会直接出售。但是,不同地区对于这类房产都有相应规定。对于这类拆迁安置房来说,到底能不能卖掉,成为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在关心的事情。
由于这类拆迁安置房,本身都是被拆迁人享受到的拆迁置换所得。因此,和市场上正常买卖的房产可能就会有些差别。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类房产可能会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很多人都想要购买这类房产用来居住。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根据上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动产权物,如果想要对其进行转让操作,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处理。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前提就是,这类房产有房产证。只要具备房产证、产权分明的房产,是可以依法进行交易的。
只要拆迁安置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看作市场上的商品房,可以正常交易。至于交易过程中的价格等问题,需要由交易双方具体协商约定。
我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跟人私下交易呢?
一般情况下,这类行为是不支持的。有的被拆迁人在刚刚获得拆迁安置房时,就急于变现,想要将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转让出去。但是,如果购买方后续想要继续转让或者相应房产遇到了产权责任确认的问题,就很容易产生纠纷。
对于这类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来说,本身被拆迁人当前也只是具备使用权,没有将房产交易买卖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所以,从相关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已经获取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当作商品房正常在市场内进行交易。对于那些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来说,不能够进行交易。如果后续双方就相关问题产生纠纷的,很容易因为产权责任不清导致出现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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