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周正阳近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福田区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福田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服务能力,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按照相关规定,福田区以香蜜湖街道的教科院第二附属小学、沙头街道的新沙小学为试点面向福田区区属小学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暑期托管服务的责任,因地制宜设计暑期托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
“我们要坚持‘自愿原则’”,福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属各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主动向家长和学生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和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小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据介绍,托管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家庭等学生等亟须服务群体。每个试点学校开办不少于5个班,每班人数45-50人左右,具体视实际报名人数而定,如试点学校报名人数少于5个班或少于250人,将采取两个试点学校合并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服务时间分为两期:第一期7月19日至7月30日(共2周,周一至周五);第二期8月9日至8月20日(共2周,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提供午餐午休。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为托管学生服务。
托管期间,学校可组织学生自主完成暑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可开展阅读活动,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内集中自主阅读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书目,服务教师可通过组织读书会、交流读后感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阅读策略,有效地指导学生“会读”。开展劳动实践。各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强化实践体验,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开展体育活动,各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促进学生养成每天体育锻炼的习惯,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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