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家发
7月22日,央行发布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二季度,央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7月24中国新闻网)
现如今,网络移动支付已经普及,一些商家为节约成本,取消了现金支付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麻烦,也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央行发布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开出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单,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有力维护了人民币的尊严。笔者认为,任何理由都不是拒收现金“挡箭牌”,对拒收现金的处罚常态化,违法必究手不软,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目前仍普遍存在的拒收现金现象。
科技改变生活,消费者用智能手机扫码,“滴滴”声响之后,就能瞬间完成移动支付,十分方便快捷。不少消费者现在出门已经不带现金,而商家也乐于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不仅节约了人工成本,还省去了现金找零和去银行存钱的麻烦。于是,一部分商家干脆就全面取消了现金支付方式,对现金支付一律拒收。然而,这种做法给一些喜欢用现金支付的消费者,或一时没带智能手机,或不会移动支付操作的老龄消费群体,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麻烦,他们常常手里拿着现金,却买不到东西。
央行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但一部分商家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拒收现金。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不少商家担心现金传染病毒,更是以防疫为借口,堂而皇之地拒收现金。但是,任何理由都不是拒收现金“挡箭牌”。商家拒收现金,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和亵渎。
去年12月以来,央行对拒收现金单位处罚常态化,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次处罚情况,可以说就是一次次的警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不应该因现金支付受到排斥或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都是不容许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各地金融部门应当以央行为标杆,加强监督和管理,常态化严厉惩罚各种拒收现金行为,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拒收现金等违法行为不再忍气吞声,勇于举报和维权,让其受到应有处罚而付出代价。总之,要让处罚常态化倒逼商家对现金“来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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