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酒误事,朗博科技(603655,SH)董事兼总经理戚淦超现身说法,给大家呈现了一个新鲜案例。上交所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对戚淦超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其中提到,戚淦超未出席和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而其缺席会议的主要原因竟然是“因饮酒导致身体不适,未能如期返回常州”。
饮酒致身体不适错过董事会
去年8月28日,朗博科技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而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朱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路国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戚淦超也没有参加此次会议,上市公司当时给出的原因是“因公出差”。
上交所7月27日披露的公告,透露出戚淦超缺席前述董事会的真正原因。
据称,江苏证监局在4月中旬对戚淦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认为,戚淦超作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对该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
对此,戚淦超在听证及异议回复中称,其持续关注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但在董事会召开前一日在上海出差,因饮酒导致身体不适,未能如期返回常州。
戚淦超的申辩理由未能得到监管层的认可。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证券价格及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较大影响。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理应高度重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
在上交所看来,朗博科技已预约将8月28日作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戚淦超应当对此有充分预期,并应当做好充足准备,按期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时审议定期报告并发表明确的书面确认意见。饮酒导致身体不适不能作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合理理由。
“即使存在突发身体不适等客观情形,戚淦超也应当及时委托他人参会并发表意见,并于事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但其未委托他人参会,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表示。
简历显示,戚淦超出生于1987年,为朗博科技实际控制人戚建国、范小凤之子。戚淦超在朗博科技任职多年。2012年至2015年,其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总监;2015年后,其曾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去年4月末,戚建国辞去担任的朗博科技总经理职务,由戚淦超接手。截至一季度末,戚淦超直接持有朗博科技股份670万股,目前市值约1.41亿元。
董监高人员被公开谴责原因多样
纵观A股市场,被公开谴责的董监高人员不在少数。
5月中旬,上交所宣布对*ST济堂(600090,SH)和公司董事长张美华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表示,*ST济堂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回购方案完成率仅为1.10%,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巨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严重不符。张美华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及信披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5月下旬,上交所宣布对梅花生物(600873,SH)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孟庆山、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慧兴予以公开谴责。
据称,孟庆山作为梅花生物主要负责人和信披第一责任人,杨慧兴作为信披的具体负责人,未将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予以披露,对公司未及时披露终止重组相关信息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除了上述案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被公开谴责的原因可谓是五花八门。其中有未按期披露公司年报和季报、违规交易公司股票、公司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业绩预告严重失准、公司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等等。不过,因为喝酒误事导致被处罚倒是“前无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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