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在帝国历史上是勇于负责和试图变革的人,他在宋朝推行熙宁变法,希望能够更加稳定的维护帝国统治,也能够让国家的统治体系增添新的血液。
这次变法的决心非常大,它能够将皇帝和宰相的意见高度统一,能够致力于全国范围内实施推广;它的力度也很大,专门设立了变法领导机构,将变法的整体措施统筹调配;再者影响很大,在之后的历朝历代里,如果说要论述变法,那么,王安石的熙宁变法都是首推。
但与此同时,这次变法的争议也同样很大,从北宋神宗朝一直争论到南宋的高宗朝,人们对它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时至今日,关于王安石的变法也有诸多的说法。
或许就是因为在民间的争议很大,王玉石的变法最终并没能成功,虽然它是丞相和皇帝一致认同的做法,最终却并没能够在大宋王朝力挽狂澜。
那么,王安石变法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是王安石的出发点错了吗?或者是变法本身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王石的变法最终没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呢?本篇文章,我们做了重点的分析一下这个问题,看一看是什么导致了王安石变法没能达到预期?
首先,王安石本身的出发点是没有错的,这点毋庸置疑,在那个时代里,王安石表现出了难得的智慧和惊人的勇气。
他的动机是好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并没有想利用新政为自己谋取利益,也没有干什么贪赃枉法的事情。他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小范围的试验之后,才毅然上书主张变法,并根据变法提出了具体的方案,随后又陆续颁布实施青苗、免税、方田、保甲等八项新法,这些方法都是具体可行的,且在进行实验的时候效果都非常良好。
从这些方面来讲,只要我们不带有任何的偏见,就不难看出这些新法,如果能够不走样的进行实施,那么,大宋王朝是有可能重振旗鼓的,更何况王安石本人的运气也非常好,他遇到了刚刚登基的宋神宗,那时的宋神宗年方二十,正是希望能够大有作为的年龄,于是少年天子遇到了正义之臣,两人都风华正茂,岂容朝廷萎靡不振?
所以,一个志向不凡,血气方刚,一个坚韧不拔,锐意革新,君臣风云际会一拍即合,于是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利的重大改革活动便在全国铺展开来。
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新法实施以后,不但朝廷重臣群起而攻之,全国上下更是怨声载道,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1000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更有甚者,一个曾经被王安石提拔过的官员也对新政忍无可忍,在熙宁七年请求皇帝罢黜新政,与此同时,百姓也将当时全国大旱十个月之久的事情归结到了新政上,如此一来,宋神宗别无他法,只能够暂停新法实施。
据说诏书一下,立刻天降大雨,旱情缓解。那么为什么王安石的做法没有问题,他的出发点也同样是好的,可最终却落得了这样的结果呢?难道是新法本身有什么问题吗?
其实也不是新法有问题,王安石实施的新政,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他提出的许多政策都兼顾到了国家和民众的共同利益,是非常替农民着想的。
比如说,青苗法,青苗法的精神是摧兼并,济贫乏,意思是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具体的做法则是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贷款,在秋收后,农民在连本带息一并归还,同时利息也非常的低,农民绝对负担得起。
借出去的也是国库中原本的存粮,不会让国家承受负担,官府借出去的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收后收回利息又可增加王朝国库的存资,这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
所以,王安石当时会夸下海口,说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够增加国库收入。而与青苗法类似的其他七种政策也都是这样为国为民着想的,不存在以公谋私等之类的行为。
也就是说,新法本身其实没有问题,我们单纯的看这些政策都是极好的,都是极其利于国家和农民共同发展的,那么到底是什么方面出了问题呢?
实际上出问题的是实际操作。就如同我们上面所讲的,政治本身没有问题,提出它的人在出发点和立意上也没有问题,但这两方面没有问题不代表实际的操作就很简单,恰恰相反,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极其可怕。
就单纯拿上面的青苗法来讲,国家规定的充分考虑了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服垄断的高利贷,其利息之高达到了原先设定的35倍。
更加可怕的是,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政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了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要贷去多少,这样一来,有些地方的农民,他们本身不需要贷款,可因为官府的硬性指标,地方官员没有办法只能够硬性摊派,而且在层层摊派的同时,地方官员们为了增加自身的利益就会层层加码。
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不得不奉旨贷款,就这样,老百姓的负担比原先还要重,地方官倒是增加了收入,这也就造成了当时的很多官员可以假借改革之名来实行腐败。
这里就会有人问了,难道政府不进行监管吗?当然不是,一种政策的实施不可能没有监督人员,更何况为了变法的推行,国家还专门设置了单纯管理变法的机构,可问题在于,整个国家的官员和民众实在是太多了,公司的监管未必能够达到相应的力度,就算是达到了相应的力度,也未必能够获得相应的结果。
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官官相护是极其普遍的现象,想象一下,难道国家曾经推行的政策没有人监督吗?当然不是。
可是,国家曾经的政策下不依旧有人贪污腐败吗?那么,新政又如何能够避免呢?所以,国家其实心有余而力不足,当所有的地方官员们,都在通过变法来进行变相贪污腐败的时候,这就成了一种官府的潜规则,朝廷根本无从下手惩罚。
因为一旦下手牵连甚广,必然会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严重的时候还会危及到朝廷的统治,所以,皇帝根本无从管理,王安石更加力不从心。最终,他们只能够通过暂停新法这样的方式来处理造成的局面。
也就是说,当王安石的新法在某一个地方实施的时候,国家可以重点关注这一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的官员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那么,只惩治某一个地方的官员就好了,不存在官员利益链的问题。
所以,试点的结果是很好的,可是当他全面铺开之后,所有的官员就是形成了一种利益网络,如果想要进行整治就必须整张带起,可是整张带起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但问题在于,如果变法不能全面铺开,那么就成了纸上谈兵,如果不能够达到指标,官员也就会置若罔闻,所以,王安石的变法如果想要获得成就就必须要全面铺开,而一旦全面铺开就无从避免上述的结果,因此最终他的变法只能够失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其实不是王安石本身有问题,他的变法也没有问题,可是在帝国制度下,在官员们相互牵制,相互维护,相互牟利的情况下,他们能够编制的维护网络是很大的。
而一旦参与的官员多了就必然会形成派别,到那个时候个别官员的利益就成了派别集体的利益,为了维护派别集体,这个集体中的所有人必然会去维护每个人的利益,到那个时候就会有更多的派别站出来与皇权相抗衡。
因此,变法就继续不下去,除非皇帝真的能够以自家江山为赌注进行铁血改革,可是有问哪个皇帝有这样的魄力呢?更何况就算是皇帝这么做了,又真的能够得到好的结果吗?
要知道,那个时代是官僚制度和帝国制度已经根深蒂固的年代,想要连根拔起无异于登天,所以,其实不仅仅是宋朝,在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情况。
比如宋朝之前的唐朝,那个时候的唐德宗曾经推行过两税法,规定按财产收税,不按人头征税,除土地税之外,其余的租庸杂徭一律免去,这原本就是为了抑制豪强保护小民,可最终实施的结果却是小民叫苦不迭,官员大发横财,因为推行两税法之后流通减少,物价下跌,地方官员趁机加收各种费用,从曾经的2%变成了10%,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也就是说,王安石的变法之所以会失败,其实还是因为帝国制度本身的劣势,正是因为这样的缺点,无论是再怎么好的变法,最终也只能南辕北辙,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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