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当你喝的一瓶啤酒不知道真实的生产日期,是不是有点后怕的感觉。
红星资本局获悉,安徽合肥一家啤酒公司,因擅自在啤酒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外销售,而被罚款123万元。
根据安徽省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一份法定文书为“东市监罚字﹝2021﹞39号”的行政处罚书来看,合肥罗塞尔啤酒公司因委托阜阳卡登堡酒业公司代加工啤酒,擅自在代加工的啤酒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外销售,涉案货值金额62944元,违法所得23310.05元。
处罚书指出,合肥罗塞尔啤酒公司明知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依然在代加工的啤酒上张贴其厂名、厂址,涉案货值金额32700元,违法所得为3518元。同时,当事人经营食品,不履行食品经营查验义务。
为此,该局依法给予警告处罚;同时没收罗塞尔草莓原浆啤酒336桶(规格3L/桶、生产日期“2021/1/19”)、罗塞尔麦香橙啤酒10桶(规格20L/桶、钢桶装、生产日期“2021/4/9”),“捷码”牌激光喷码机1台;没收违法所得26828.05元;罚款1236004元。
处罚信息
天眼查APP显示,合肥罗塞尔啤酒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为600万加拿大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映川,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啤酒的生产、销售等。从股权控制图来看,该公司被RUSSELL BREWERIES (CHINA) INC.100%控股。
另外,该公司还曾因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而被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罚款2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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