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春娣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律师
在日常接触婚姻家事案件,不难发现很多离婚的当事人都有问到:余律师,我发现我老公/老婆好像一直断断续续地给他父母转钱,也有给第三者转钱,这个我要怎么去维权啊?
对于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钱转给第三者或者父母,这种情况有好几种处理方式,下面给大家一一列举: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未考虑离婚的情况下)发现配偶有转移财产的情况,要如何去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在未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你又不掌握对方的财务状况的,很难去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形。如果你在询问对方收入时,对方支支吾吾在隐瞒;又或者无意通过银行小票或者其他银行流水、微信流水发现对方在未告知你的情况下转钱给案外人或者其父母。
若有上述情况,你就需要警惕了!可以有这几种处理方式,如果要想直接起诉配偶的话,可以以婚姻家庭纠纷为由起诉配偶,固定配偶转移财产的证据;如果想要受获方返还财产,可以通过赠与合同无效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纠纷为由起诉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案件,女方小罗因为跟丈夫有些争执,且在发生争执时间对方名下的房子遇上拆迁,直到房子被拆迁了拆迁款项也没有到达对方的账户内,直接由对方父母领走了,并将该笔拆迁款偷偷拿去买房并登记在对方父母名下。当事人小罗考虑到孩子还小,还不想离婚,但是也不想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就这样被对方和其父母通过恶意串通的方式侵占着,便过来寻求帮忙。
像小罗的情况,其实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规定,直接以婚姻家庭纠纷起诉其丈夫,要求分割该拆迁款。另外也可以将其父母列为两被告,其父母将拆迁款返还。
要去
以赠与合同无效为由起诉
赠与合同无效的纠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就是经常听到的“打小三、要财产”的案件。一旦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发现配偶有转账给第三者或者父母,同时又不想直接要求配偶返还,那就直接以赠与合同无效起诉获受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
在赠与合同无效案件中,法院一般需要考虑受赠的一方是否属于无偿取得,是否属于善于取得。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对方在转账的时候是否已经经得配偶的同意的情况下以及是否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去处理,若答案都是否的话,那就会被法院认定整个赠与行为无效,并且要求受赠方全部返还所获取的财产。
事实上,通过确认“打小三”类型的赠与合同无效,在拿回属于自己财产的同时,一方面可以给第三者一个惩戒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赠与合同无效的纠纷判决书坐实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的行为。
如果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的情况,要如何去处理?
前一段时间我经手的离婚案件中,对方当事人都存在转移财产和挥霍财产的情况,一个是在其起诉前一段时间频繁通过微信给第三者转账5200元、10000元、20000元、50000元等大额款项,就单单几个月时间就累计转给第三者100万左右;还有一个案件是对方在诉讼前通过打赏主播消费100多万元。上述的行为都属于不用于家庭支出的大额转账和消耗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个是属于转移,一个是属于挥霍财产的行为。
财产行为
怎样才能知道对方有类似上述转移、挥霍、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呢?
正常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我们婚姻家事律师一般都会通过调查取证查询对方的银行流水,或者向法院申请财产申报了解对方的财产情况。通过查询流水如果发现配偶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额转账给案外人或者其父母,又或者是通过大额消费频繁地去挥霍财产。同时对于上述情况,配偶没办法去举证解释清楚。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规定,法院一般会依法判决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该部分财产。
自己没有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前妻/前夫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要如何去处理?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也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之后,再次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已经由两年变成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结语:
家庭共同财产本身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都是夫妻携手共同创造下来的。如果一方在未告知配偶的情况下恶意消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借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配偶与案外人或者第三者联合起来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一方面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另一方面也可以给转移财产的一方以及收获财产的一方得到应有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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