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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横州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深入现场,对一起涉及房屋评估案件配合鉴定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为案件能尽快审结打下坚实的基础。
评估现场
【案情回顾】
原告陆某与被告韦某于2021年2月协议离婚,原告主张离婚时未对财产进行处理,被告则主张已口头约定处理了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原告起诉至本院,要求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
为了化解矛盾,主审法官苏彩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试图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他们的纷争,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没有成功。原告遂申请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为了能尽快开展评估,主审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在移送评估材料后,第一时间与评估机构沟通,评估机构表示将及时到现场勘查,希望法院组织当事人到现场共同协助勘查。
当日,在法院工作人员及当事人的见证下,评估机构很快完成了现场勘查工作,并承诺将在两周内出具评估报告。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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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禤文婷
审核:卢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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