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税务部门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购房申报减征契税时,税务机关可依据纳税人的书面承诺办理,而不需索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有关证明,大大提升了办税及享受税收优惠的便利度。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广州税务部门迅速响应,将告知承诺制作为减轻纳税成本、增进税企互信的重要举措,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什么是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记者获悉,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哪些税务证明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对个人购买住房按规定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对教育机构承受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权属按规定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办学许可证,对企业按规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和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需提供的有关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需提供的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等。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大提升了办税及享受税收优惠的便利度,同时也对诚信纳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州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税务主管部门将根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特点,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在线核查、定期核查、随机抽查、纳入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知晓、可根据需要选择这一办税模式,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广州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曾美玲
【通讯员】杨锐轩
【作者】 曾美玲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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