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肖
提到银行,给人的印象除了“有钱”之外,安全可靠和稳妥,也绝对是最重要的形象符号。
不过,8月11日,盐城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网的一则“遗失声明”,却暴露了当地一家农商行的“马虎”事迹。
这家农商行的多个支行分别在近4个月内,陆续发布了9条遗失声明,遗失物品涉及《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预告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文件和权证。
银行频繁丢失重要文件权证,是一个正常现象吗?
| 4个月发9次遗失声明
8月11日公告的遗失声明显示,大丰农商行金丰支行(原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金丰支行),不慎将坐落于市区飞达西路南侧、幸福西路北侧金润嘉园7幢208室的证号为20112776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故发声明作废。
通常来说,不动产权证挂失是个法律程序,一方面,发证机关凭挂失声明,才能确认遗失的证件无效,补发新证。
另一方面,发布遗失声明也是对遗失证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一种保护。自挂失之日起,任何人持已挂失的证件办理任何事项,其相应的法律后果都与挂失人无关。
丢东西本身没什么问题,发布遗失声明也是惯常做法,问题在于大丰农商行丢东西的频率太高了。
当地自然资源规划局官网的检索结果显示,自4月13日以来,大丰农商行及下级各支行陆续弄丢过各种文件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次数最多,偶有房屋登记预告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加上8月11日的这次声明,4个月来一共发布过9次遗失声明。
| 农商行权证保管不善谁之过?
大丰农商行权证文件保管不善,这种现象在农商行当中是否常见呢?
经过搜索,在淮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同样选取近4个月的时间范围,除了涟水农村商业银行共计发布2次遗失声明之外,而通过检索其他地级市相关网站信息,农商行发布遗失声明的频次普遍较少。
浑水调研同时咨询了几位农商行的工作人员,据了解,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对于一些文件权证的保管,银行会有专门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一位农商行员工表示,其任职多年以来,仅出现过一例权证遗失事件,不过挂失后没多久便找到了。
其实大丰农商行也有“失而复得”的情况。
5月8日,该行发布不动产其他登记公告(声明),称此前声明遗失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找到,所以将此前的遗失声明作废。
一位银行员工表示,一般情况下,当银行人员交接或者网点搬迁时,网点保管处会造成文件丢失,有时,银行及时找回弥补了工作过失,有些找不到就重新补办,这种事情并非性质严重的恶性事件,尤其对于一些体量较小的农商行网点来说,员工相关方面的意识和习惯有所欠缺,也确实会造成此种情况。
但不管如何,大丰农商行应该细心一点,各支行工作人员也要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确实保管文件的安全性,毕竟来说,经常丢东西,这种事情听上去就很不符合银行的整体形象。
(浑水调研授权深水财经社独家发表,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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