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授权组建五个巡察组,从8月10日开始,对商城县营商环境进行专项巡察,为期20天。
一、巡察对象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关于县发改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人民法院、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林茶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防办、产业集聚区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
二、主要监督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一是聚焦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责任落实"踢皮球""挂空挡""无人管"等问题。二是聚焦廉洁用权情况,是否存在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用水、用电、用气、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重点环节,以及企业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方面是否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聚焦作风建设情况,推动"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服务便民化改革等方面是否存在不积极不主动问题;是否存在漠视企业群众利益、消极懈怠、人为设障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对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不宣传不落实,"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影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影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问题;是否存在"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的政商关系问题。
其他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信访渠道
(一)举报受理电话:3262225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接收短信手机:18237630326
(三)电子信箱:scxwxcb2015@163.com
中共商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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