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本衔接课程可与部分高职院校课程的学分进行互换!
近日,黎明职业大学印发了《黎明职业大学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黎明职业大学学分认定文件
文件旨在制定一份合理的学分管理办法,更好的促进激发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学生的优势、自主学习能力等。
特别是在学习成果类一项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黎明大学
《管理办法》中的第五类学习成果类明确表达了:
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学习并取得相关证明或证书的课程,在课程要求上达到了相关学院课程标准并考核合格,经审核同意,可以转换为本校相应课程(不包括专业核心课和实践课)成绩和学分,抵换公共课学分上限10学分;专业基础课学分上限8学分。学分及成绩由二级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批。
学分认定与转换原则
(一)学生取得的每项成果,按其对应认定的学分申请置换课程,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置换。
(二)成果项目取得的学分或参加的学习学时须大于或等于拟置换课程学分分值或学时数前提下方予以置换。
(三)申请学分置换的课程成绩原则上按60分计分。
目前,这一学习成果类的学分转换对于已经选择了自学考试或还未接触自学考试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一则好消息。
已经报名自学考试的同学则省下了更多的时间,而对于因某些原因没能获得学分的同学而言,这一项学分转换无疑是巨大的福音,能够通过自己喜欢或者自己特长的方向课程来获得相对应的学分。
目前也有其他部分高职院校也进行学分互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1346所高职院校中NO·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部分课程互认:
自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线性代数(经管类)》、《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五门课程以校内选修课形式开课,成绩既可认定为自考本科成绩,学分又可作为专科选修学分;
自考《英语(二)》可用专科《公共外语Ⅰ(英语综合)》、《公共外语Ⅱ(英语综合)》、《公共外语Ⅰ(英语听说)》、《公共外语Ⅱ(英语听说)》四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作为自考本科成绩,无需额外上课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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