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寿山石文化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也是闽都四大文化品牌之一,应加大保护力度”“建议制定寿山田黄鉴定地方标准”……针对老挝石等他山之石纳入“大田黄”范围,连日来,福州寿山石业界呼吁守护寿山田黄品牌和寿山石文化瑰宝,并建言献策闽都文化品牌建设,推动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日前,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寿山石 田黄 鉴定》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根据该项目公示和会议的内容,该鉴定标准若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通过,今后将把浙江昌化、老挝等地产出的石头均列入田黄鉴定的国家标准,业界称之为“大田黄”概念。
对此,福州市寿山石行业协会、福建省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福建省艺术品行业协会和福州市晋安寿山国石文化研究会等四家社会组织呼吁,要守护好寿山田黄品牌和寿山石文化瑰宝。福州寿山石业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联名呼吁,寿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彰显了闽都文化的独特魅力,应加大保护力度,助力打响闽都文化品牌。
据悉,寿山石是在2.3亿年至7000万年前的火山大爆发中,地底岩浆喷涌渗入山体岩缝,经长期演化而成的,因产于福州市寿山乡而得名。寿山石被发现和被开采始于南朝,经过1500多年的采掘,涌现近200个品种。其中,田黄是寿山石中的珍品,被誉为“石中之王”“石帝”,最为知名的田黄石雕是乾隆三连章。
早在2001年,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就将寿山石确定为“省石”,成为福建的一张名片。2003年,寿山石被确定为“国石”候选石。2010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寿山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中认定“寿山石是一种以产地命名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北京大学宝石鉴定中心专家王时麒和范桂珍2010年发表学术论文《田黄和鸡血石名称不可泛化和滥用》,提到“田黄仅产于福州市北部30多公里寿山村的寿山溪旁长约8公里、宽约几十米、总面积约为1平方公里的田地里,自西向东可分为上坂、中坂和下坂三个地段”。《〈中国寿山石文化大观〉序》中说,“寿山石独居福建省福州寿山之一隅,其质地之佳、色彩之艳、品种之多、开发之早、论著之丰、影响之广,殊为难得”。
福州业界指出,多年来福州致力于挖掘寿山石文化优势,做好寿山石文章,推进寿山石产业发展。近年来,老挝石等国内外各类印石进入福州市场,彰显了寿山石雕技艺“福州工”特色,增加了福州作为“印石之都”的市场地位。但从行业规范和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大田黄”和“大寿山”概念大行其道,将颠覆寿山石历史文化的传承,寿山石或重蹈和田玉市场混乱的覆辙。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业界建议研制《寿山石 田黄 鉴定》国家标准时邀请更多福州寿山石行业专家参与,并将标准限定在福州寿山原产地范围内;对《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准中的寿山石名称定义提出修订申请,变更完善寿山石及田黄的名称及鉴定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引导,行业要加强自律,对造假、以外来类似石种冒充田黄的行为进行查处,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行业主管部门、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十分重视寿山石文化,将向上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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