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赵紫萱
近日,成都市城管委、市委社治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禁止在“11+2”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通告中指出,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同时,禁止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对于违反该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损坏园林绿地、破坏市政设施、引发火灾、造成大气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消防、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通告还倡议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文明祭祀;倡议广大群众采取鲜花、丝带祭祀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奠活动,主动摈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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