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委会官方微博相关截图。
云南网评特约网评员 谢军
据媒体报道,8月18日,我国奥委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提示,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呼吁社会各界理性开展相关商业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
又是抢注商标!近日,有关奥运冠军全红婵的话题又火了。她的名字被多方抢注商标,涉及了很多分类如食品、服装、日用品等领域。这些公司用全红婵、杨倩等奥运冠军的名字做商标,显然是为了“蹭热度”。“蹭热度”营销也得有个度。而一些企业及个人太没底线了,为了趁机捞一笔钱,早在全红婵夺金当日,就有人下手抢注商标了。正如网友所言,“这手也太快了吧!”
在市场上,一些经营者 “蹭热点”“打擦边球”等行为,人们已司空见惯;而为了商业利益,一些不法经营者无底线地“蹭热度”营销,却让人难以接受。要知道,奥运冠军是国家的荣誉,不是一些企业、个人追名逐利的网红产品!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变现!
为什么抢注商标乱象屡禁不止?在此之前,一些不法经营者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在网络平台售卖“白衣天使钟南山”手办,已引发公众批评,抢注戍边战士的战斗口号;而今,他们又继续抢注奥运冠军名字,不断刷新下限!
退一步说,好的“蹭热度”营销,能为企业带来一时的轰动效应;而质量与服务才是企业竞争的硬核,如果企业只追求一时的流量,不注重质量与服务建设,注定淹没在市场竞争中。那么,与其在“蹭热度”营销上剑走偏锋,经营者倒不如对产品质量与服务进行长远布局,这样才能换来消费者的回头。如果消费者认可了,自然会心向往之。更何况,这种靠“蹭热度”的经营方式,既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背道而驰,又难以使公众在情感上接受与理解。我们知道,商标注册有着法定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行为人提交申请的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在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期限内,有关人员仍可以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恶意抢注者即便侥幸过了“初一”,但难逃“十五”。而今,一些不法经营者却没了敬畏,少了前车之鉴,必将在重蹈覆辙的路上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其实,对于这种恶劣行为,国家一直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正因为如此,市场主体想要在经营圈出彩,敬畏法治必不可少。相应地,监管部门也要扮演好看门人的角色。对于这些“蹭热度”营销的不法企业和个人,监管部门要摆出雷厉风行的姿态,“该出手时就出手”,发现一起,制止一起,通过“惩戒一人,教育一片”,托举合法经营的市场生态。而扎起合法经营的围栏,也要社会公众动起来,共同为合法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扎紧篱笆,才能根除无下限“蹭热点”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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