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已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1年6月2日晚间,中信国安(000839)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违法事实主要为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8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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