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059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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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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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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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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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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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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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准凝心聚力建设“红色铁军、绿色产业、金色效益”新恒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发电、供热、新能源、金融、园区建设,新材料及节能环保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电、热销售量以及上网电价、供热单价同比上升使得上网电收入、供热收入同比增加,以及恒建投公司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2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7%;销售蒸汽200.05万吨,同比增长23.94%。实现营业总收入19.66亿元,同比增长20.37%;报告期内持有越秀金控股权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6.46万元,同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减少14.12%,综合电、热产品量、价同比上升扣减燃煤成本上涨后效益同比减少、房地产业务利润同比减少等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30.31万元,同比减少64.2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许鸿生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一05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谢晓尧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1一05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庄脱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监事陈宏育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其中,监事易武先生投了弃权票,其理由是:2018年10月,公司以30.74 亿元确认了广州证券资产重组所得并以此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缴纳。但2020年8月公司又以46.8亿元的价额对广证重组所得重新进行了缴纳申报及相关税款、滞纳金的缴纳后,一直未对该事项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由此造成公司帐表相关信息不准确,并留下较大的税收风险隐患,希望公司尽快纠正。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关于恒运集团参与越秀金控重组
暨出售广州证券股权事项的专项说明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于2016年12月参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重组暨出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事项,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贵司于2016年参与越秀金控重组(出售广州证券股份换取越秀金控股份并取得部分现金的重组交易)并与2018年完成股权交割,2018年贵司重组会计处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所经广州经济开发区国资局统一招标,于2019年开始承接贵司年报审计,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贵司参与越秀金控重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不因为在2020年就此项重组中取得越秀金控股份税务机关认定股份计税价格与贵司会计账面价值存在差异,导致贵司补交企业所得税税款和滞纳金,而需要调整原来的会计处理。
贵司对上述重组补交企业所得税税款和滞纳金已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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