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近两个月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已发卫生许可证的人工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监督抽检,主要检测项目为: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浸脚池水余氯。
现将第二批18家人工游泳场所的抽检结果予以公示,同时将第一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经整改后合格的予以公示。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菌落总数≤200CFU/mL;大肠菌群/(CFU/100ml或MPN/100ml)不得检出;pH值7.0~7.8;尿素≤3.5 mg/L;游离性余氯0.3~1.0mg/L;浸脚池游离性余氯5~10mg/L。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会导致水体污染比较严重,对人体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尿素超标说明池水更新不够,应该加强补水量及补水频率;PH值偏高消毒效果较差,且水体有滑腻感,PH值偏低时消毒作用虽好,但人体会感觉不适,还会对游泳场所设施设备产生腐蚀;余氯偏高会对人体的皮肤和黏膜造成一定的危害,偏低会使水体失去持续杀菌的能力。
素材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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