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芮城南礼教村遗址发掘简报
选自《考古》 1964年06期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
遗址位于芮城县西南约17.5公里的南礼教村西(图一)。这个遗址是1955年发现的,1956年复査,1958年夏作了试掘,开探沟2条,面积63平方米。同年11月进行发掘,时间自11月14日至12月6日,工作22天,共开5X5探方十二个,揭露面积300平方米。参加发掘工作的有张子明、陈存洗、徐殿魁、王兆莹、金仲林、冯振慧等六位同志。简报资料幷经过王兆莹、徐殿魁、冯振慧等整理。
一 遗址地理环境及文化层
遗址处于黄河北岸的第二台地。这个台地窄长,东西依河岸蜿蜓而行,南北很窄,北负中条山南麓的陡坡地段,南临河岸,宽仅1、2公里。台地的地势较低,只高出黄河水面30余米。遗址就在这个台地的靠河旁处,南面紧靠河岸断崖,断崖深20多米,直达河滩;北至芮风公路(芮城至风陵渡);东抵涧河。东西长约530、南北宽340米,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发掘的地点在遗址的西部。文化层的堆.积,最下层是龙山文化,厚约0.7米左右,个别地方达1米多。发现的遗迹、遗物较为丰富,是这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晚于龙山文化的是东周文化层。此层堆积南部略厚,部较薄,因受后期破坏,保存不佳,一般厚度不超过0.35米,个别地方甚至不见,遗迹、遗物亦相当贫乏。在东周文化层之上,是一层厚约0.5米的黄褐色细砂土,不见灰±,出土遗物除龙山和东周陶片外,还见有近代瓷片、瓦片等。近代文化层之上是现代耕土岛厚约0.2米。现以丁122-123北壁(图二)为例说明如下:
第一层耕土层。厚0.15-0.25米。
第二层近代文化层。厚0.2-0.7米,就土质土色差异,可分为两小层:2a层黄褐色,质略硬,2b层黄灰色,质较松。出土遗物除近代的靑花瓷片、瓦片外,还有少量的龙山陶片和数量较多的东周陶片。
第三层东周文化层。仅在东部发现,厚0.15-0.35米,土呈浅灰色,质松,从近代层出有较多的东周陶片看,推测此层可能被后期破坏。出土遗物有鬲、罐、豆、瓦片等,还有少量的龙山陶片。
第四层龙山文化层。厚0.3-0.65米,土呈深灰色,质较硬。出土遗物有罐、鬲、声、甑等残片。在此层的底部还压有两个灰坑,坑内遗物与文化层一致。
二 龙山文化遗存
(一)遗迹
1.房子仅发现一座,属半竪穴式(图三)。它位于T104和T113两探方之间,东部和西部分别被两个灰坑打破。竪穴是在生土上挖成的。口部平面呈圆形,直径2.65-3.12、深0.6-0.64米,穴底比口略小,直径245—2.98米。穴壁近直,表面修治平整。穴底经人们长期践踏,形成硬土面,表面平坦,呈浅灰色,厚1厘米。硬土面的中央偏南处发现一个柱洞,直径18、深23厘米。柱洞是先在地面掏一个比柱子略大的洞子,然后把柱子安插上,周围再塡入碎陶片犀和的泥土,最后经拍打结实后而成。中央偏西,有一个烧坑,呈圆形,直径0.44、深0.2米,坑壁是一层坚硬的红烧土,厚4厘米,是经长期烧烤所形成的。房子的门道没有发现,大槪是由于被后来灰坑所破坏。
2.灰坑共发现19个。按其形状结构,可分四类:
第一类共7个。圆形袋状,坑口平面皆呈圆形或接近圆形,坑壁自口至底向下往外扩张,呈袋状。坑大小不等,大者口径2.4、深4.15米,小者口径仅1.1、深0.5米。坑壁比较平整,一般都经细致修治,个别坑内还发现食物的腐烂痕迹。在H102的底部,发现人骨一具,完整,仰身伸直,头向西,无随葬品,当是灰坑废弃后加以利用的。
第二类共6个。口大底小,坑门平面与第一类略同,但坑壁自口至底向下往里收缩成小底,个别接近圆底。坑都比较浅,一般在1米左右;但口部大小却相差很大,大者直径5.8、小者仅2.5米。坑壁及底不平整,挖成后似未经过整修。
第三类仅4个。坑口平面呈圆形,口径在1.2—2米之间,口与底大小约略相等,深度均在1米左右。坑壁接近垂直,表面亦较平整。
第四类仅2个。坑口没有一定形状。皆口大底小,深度在1米左右。如H113坑口长8.23、宽3.6米,形状极不规则,坑壁及底均凹凸不平。
(二)遗物
1.生产工具共25件。有斧、锛、杵、刀、镞、镰形器、凿、锤、纺轮等九种。以刀类最多,约占全部生产工具的一半。这些工具多用石料制成,骨料很少。石质的生产工具多经磨光,个别的打制,但刃部也经过磨光。现按类别叙述于后:
石斧2件。可分二式:
I式圆柱体,弧刃,刃比身略窄,横断面呈椭圆形,顶端呈球面隆起,表面特别光滑,幷遗有赭石粉末。长14.6、宽5.6厘米(图版贰,1;图四,7)。
Ⅱ式近似梯形,腰间两侧打映口,弧刃,刃比身略宽,横断面成长方形,顶端有崩损痕迹。长8.2、宽4.8厘米(图四,2)。
石锛2件。长方形,斜刃,横断面成长方形。长8.6、宽3.8厘米(图版贰,4;图四,3)。
石刀12件。完整者3件。除一件打制外,均为磨制。可分三式:
I式2件,完整的1件。体扁平,有柄,背平直,弧刃。由石片打制而成,刃部稍经磨光。通长29.4、身宽11、柄宽5.8、厚2厘米(图版贰,5;图四,5)。另一件刀身已残,仅存柄部,表面磨光。
II式8件,是刀类中最多的一种。均残。长方形,中间穿孔,个别孔靠近刃部,两面刃,也有少数单面刃的(图四,9)。
III式2件,均完整。长方形,两侧打缺口,中间有一个未穿透的小窝,可能原先计划穿孔,后改成两侧打缺口的。表面磨光,刃部有崩损。长10、宽4.7厘米(图四,6)。另一件,刃部未经磨光(图版贰,6)。
石凿1件。完整。长条形,两面刃,刃锐利,顶端有崩损,横断面近正方形。长9、宽2厘米(图四,l)o
石镰(?)1件。长条形,一端收成尖形,另一端已残。两面开刃,背平直未经磨光,其他部分均磨光(图版贰,12)。
石镞2件。一件完整,另一件已残。完整的一件器形较小,呈菱形,无铤,锋的两侧磨刃,中间起凸脊,杂身下部两侧平齐,中间扁平。长3厘米(图版贰,8;图四,4)。另一件,下端已残,器形接近前一件,唯鎌身及锋中间扁平(图版贰,7;图四,8)。骨鑛1件。圆柱体,钝锋,铤稍残,锁身横断面椭圆形(图五,4)。
骨铲3件。均完整。长方形,扁薄,边缘未经磨齐,下端磨刃,上部穿一孔。系骨面对穿。径2厘米(图版贰,2)。
骨凿1件。系利用动物肢骨劈开后制成的,下端磨刃,上端已残(图五,3)。
骨锥4件。完整的~件利用动物肢管关节的一段制成。长9厘米(图五,2)。
2.生活用具
陶器以夹砂灰陶为最多,占全部的56%;泥质灰陶次之,占37%;夹砂红陶和泥质黑陶均很少,仅各占3%左右。夹砂灰陶和夹砂红陶质地粗糙,含有大量粗砂。颜色一般都较纯正,陶胎较厚,多为炊具及缸、罐之类器物。泥质黑陶,质地较为细腻,只有杯、豆等器。泥质灰陶多为一般容器。
制法有轮制、模制和手制三种。轮制非常普遍,模制和手制的均较少。轮制的痕迹除见于一般的器身外,个别器物的底部还遗有割离陶轮的旋纹。鬲、肆的袋足都是用模制的,内壁常见有“反绳纹”的痕迹,有的足尖还塡塞一个小泥球,起加固足尖的作用。手制除小型器物直接捏塑外,一般均用泥条筑成,有一次筑成的,也有多次分段筑成的。一般器物的器身与底是分别制成后接合的。器耳及鼎足都是器身做成后安上的。甑的底孔是由外往里穿透的。豆的盘与圈足也是分别制成后接合的。
纹饰除素面外,计有绳纹、篮纹、附加堆纹、方格纹、弦纹、镂孔等六种。绳纹居多,占全部陶器的46%,素面次之,占39%,其他均较少。绳纹除个别外,纹道很粗,垂直或交错排列。篮纹仅占8%,多作斜行排列,横行排列者极少。附加堆纹仅占2%,都作泥饼或带状,不见单独使用,通常和绳纹配合在一起。镂孔和弦纹只见于器座。方格纹仅见一些残片,不易辨认出那些器形。
器形有罐、鬲、盆、斝、甑、杯、缸、豆、鼎、碗、盘、带流器、器座等,以罐、鬲、缸、管为最常见,碗、盘、器座较少,带流器极少。现按器形分别叙述:
鬲均夹砂灰陶。敞口,单凿,饰绳纹。可分五式:
I式复原1件。高颈,宽礼,袋足瘦长,三个足尖的距离大于腹部,凿较长,顶端微高于口沿,幷置一小泥饼。所饰绳纹较细,纹道不甚明显。高20、口径8.5厘米(图版肆,2.图六,3)。
II式较常见,复原3件。高沿,颈内折,深腹,礼较窄,三个足尖的距离与腹部大小差不多。高30、口径14.5厘米(图版肆,1;图六,1)。
III式复原2件。短沿,腹较大,袋足较短。高25、口径12.5厘米(图版肆,3)。
IV式复原1件。短沿,沿外叁,福凹痛。高27、口径12.8厘米(图版肆,4;图六,2)。
V式复原1件。器形较小,短沿,沿外叁,三袋足肥胖,凿粗厚,顶端微高于口沿。器身饰不明显的细绳纹。高14.8、口径93厘米(图版肆,3;图六,5)。
罐复原3件,余者均残。可分三式:
I式敛口,沿微外叁,腹稍鼓后收成平底。泥质灰陶,饰绳纹。高16、口径11、底.径8厘米(图版巻,4)。
Ⅱ式敞口,高颈,斜肩,平底。泥质灰陶,素面。高20、口径7.5、底径8厘米(图版肆,9;图六,6)o
Ⅲ式敞口,高颈,口沿稍残,腹向外圆鼓后收成平底。夹砂灰陶,呈深灰色,腹下饰篮纹(图版叁,5;图六,7)。
另有口沿残片两种,均泥质灰陶。一种小口,沿外叁,斜肩,饰篮纹和弦纹(图六,11)一种直口,腹向外圆鼓,口沿与腹间有一凿,素面(图六,10)。
缸均为残片。直口,厚方唇,器壁垂,直向下,胎较厚。皆夹砂灰陶,饰绳纹。因没有能复原的,原器形不淸楚,亦可能是锥形筒状器(图六,9)。
斝均为残片。直口,沿内折,器壁斜直晌下内收,沿下两侧置横耳,耳上有两组压纹。夹砂灰陶,饰绳纹(图版贰,13;图六,8)。
盆复原3件,均泥质灰陶。大口,平底。可分三式:
I式沿向外斜折,深腹,腹下急收折成一棱。高22.5、口径44、底径20厘米(图版参,1)。
II式平折沿,浅腹,器壁斜直向下往里收缩。腹部饰篮纹。高8.5、口径31.5、底径如.5厘米(图版参,2;图六,12)。
III式大敞口,浅腹,器壁斜直向下往里W攵缩成平底,胎壁较薄。素面。高10.5、口径34、底径12厘米(图六,4)。
杯复原8件。大口,平底,除一件泥,质黑陶外,皆泥质灰陶,素面。可分四式:
I式2件。双耳,腹下内折收成平底。泥.质黑陶,素面。高5.5、口径10.5、底径4.5厘米(图七,3)。另一件,器底微向上凹。高7、口径11.5、底径6厘米(图版叁,12,图七,6)。
Ⅱ式4件。单耳,器壁斜直向下往里收成平底,器表较为粗糙。高10、口径14、底径8厘米(图版叁,10;图七,7)。
Ⅲ式1件。无耳,腹下外壁折成一棱后收成平底。高8.5、口径10.5、底径6厘米(图版巻,11;图七,l)o
Ⅳ式1件。无耳,一棱,器腹壁成反弧形收缩后急收成平底,外壁折成底较大且微向上凹,胎壁亦较薄、高7、口径9、底径6.5厘米(图版叁,6,图七,2)。
碗复原2件。均泥质灰陶。可分二式,
I式敛口,深腹,平底。饰篮纹。高8.5、口径13、底径9.3厘米(图版巻,7.图七,8)
I式大口,浅腹,平底,器形较小,胎壁厚。素面。高3.5、口径10.4、底径8厘米(图版叁,8;图七,4)。
鼎均为夹砂灰陶残片,原器形不详,就足部可分四种:一种足较长,体扁平,素面,外侧压凹槽三道(图八,3)。一种似舌头,横断面成椭圆形,饰绳纹或篮纹(图版贰,9;肆,105图八,2)。一种方形,横断面成长方形,饰绳纹或篮纹(图八,4)。另一种似直立板瓦,横断面成弧形,饰绳纹(图版贰,10,11;图八,1、5)。
甑仅见器底残片。平底,底及底沿壁均穿孔,孔由外往里穿透。泥质灰陶,素面(图七,5)。
盘仅复原1件。大口,浅盘,矮圈足。泥质灰陶,素面。高4、口径24厘米(图九,2)。
豆均残,没有能复原的。大口,浅盘,大圏足。泥质黑陶,素面磨光(图九,3)。
帯流器底部已残。敛口,方唇,器壁向下内收,口沿旁有一管状流。夹砂灰陶,饰绳纹(图版肆,9;图七,9)。
锥形筒状器仅复原1件。小口,方唇,器壁斜直,向下往外扩张,无底,似倒置的漏斗,两侧有耳。夹砂灰陶,胎壁厚,饰篮纹。高38、上口径8、下口径33.5厘米(图版肆,7;图九,4)。
器座仅复原1件。直口,圆唇,自腰下向外扩张,形如大圏足。泥质灰陶,腰间有四个镂孔和三组弦纹。高14、上口径20、下口径28.5厘米(图九,1)。
此外,发现动物遗骨较多,经鉴定有犬、牛、猪、羊、狗猫、鹿等几种。
三 东周文化遗存
东周文化层因受后期破坏,保存不多,仅发现灰坑3个,出土遗物很少。生产工具有石斧4件,长方形,弧刃,体较厚重,横断面作长方形,表面细琢,未经磨光,顶端有崩损。石器1件,已残,体扁平,残存部分略成等腰三角形,两腰的一边有刃,上部已残,中间有一个孔,孔由两面琢透。通身磨过,表面有很多刮痕,可能是石犁。厚2.5厘米(图版贰,3;图一O)。小陶器2件。圆锥体,纵断面呈等腰三角形。泥质红陶,质松。高4、底径2厘米左右。类似这种东西在山西侯马东周城址发现较多,疑为铸造铜器的“范塞”。
生活用具有鬲、罐、豆等。鬲没有能复原的。常见的一种口沿是敛口,折沿,宽肩。夹砂灰陶,饰绳纹(图一一,5)。足尖有二种,皆夹砂灰陶,饰绳纹(图一一,1、2)。罐也只见口沿残片,小口、短颈,沿向外平叁,泥质灰陶,素面(图 ,4)。豆复原2件,均泥质灰陶,素面。一件敞口,深盘,短把;一件直口,浅盘、细长把(图版肆,5、6;图一一,3)。
生产工具发现不多,绝大多数是豫西龙山文化所常见的,有柄石刀比较特殊。陶器以罐、鬲最多,鼎很少。陶质以夹砂灰陶为大宗,夹砂红陶和泥质黑陶很少,典型的蛋壳黑陶不见。纹饰除素面外,绳纹最多,篮纹和方格均很少。其中单把绳纹鬲、泥质折腹盆、绳纹和篮纹罐以及各种形式的杯、器座等,皆和河南陕县三里桥、灵宝城东寨、陕县七里铺遗址*所出土的完全相同,说明.它属于豫西地区的龙山文化。
有一些器物,如锥形筒状器、直壁缸和各种形式的鼎足等,胎壁都较厚,样子很将别,是豫西地区龙山文化所不见的,而在晋西南地区的芮城县长旺村、西阳村、永济县苏村、小朝村等许壌遗址均有发现(据我队在源水流域的调査)。这些究竟是地域差异还是另一套东西,目前还不淸楚,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工作。
执笔者 陈存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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