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石契, 文 | 张驰
《田行墓志》第一砖
《田行墓志》书写于唐开元十一年(723)。早年间出于河南洛阳,现不知所归。墓志内容直接书写于两块大小相同的砖上,砖长33.5厘米,宽34厘米,厚5.2厘米,字径1.5厘米至1.9厘米。第一砖凡22行,满行21字。第二砖凡16行,满行18字。楷书,有墨书界格。唐代墓志,石刻为大宗,墨迹少见,而中原腹地保存完好者更加稀见。该墓志虽历经千载而墨色如新,覩之唐人气息扑面,具有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以及书法艺术价值。笔者不揣浅陋,兹据墨迹迻录并考释志文如下: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一、 墓志录文
大唐田府君墓志铭并序
义息将仕郎吏部常选轻车都尉南阳张灵金文
君讳行字诵,其先东海人也。帝舜之后,周武王封虞边父之子妫蒲于陈,因封为氏。后陈灵公孙字田安封东海侯,又因名为姓,遂为田氏。至汉田延年为大司农,田蚡、田千秋并为大丞相,贵盛天下,子孙分泒,因家于马岭山之北。孟尝君之博爱,食客三千;鲁哀公之不察,黄鹤一举。茂勋宏载,着在缣缃,政迹清规,备诸淳史,可略言焉。曾祖宝,隋文帝开皇九年,平陈国,拜定远将军、华州刺史。气冲牛斗,长剑倚天,手挥兔毫,才光掷地。祖祯,神尧皇帝义宁二年,拜谏议大夫。辞禄不仕,隐于太少二室,悬瓢聒耳,犹弃庭枝,积德怡神,尚佳高枕。父邻,太宗皇帝贞观廿二年,有制掕杨,拜散骑常侍,佯狂不仕。闭门却扫,养闲鸿浦之东;杖义归仁,得性马山之北。惟公居家孝,事君忠,与朋信,临财廉,博闻强识,敦善行而不怠,冀其永保遐龄,长崇令德。如何天丧明哲,奄琭幽冥。以文明元年三月二日遘疾,终于田垣村之私第也,春秋五十七。亲戚嗟逝川之叹,几□□良;乡闾怀摧木之悲,自然流涕。夫人司马氏,河内人也,魏豫州刺史庆宗之孙,汉茂陵令相如之后。四德早着,乡党称其令名;三从有志,内外歌其婉娩。□琴□□,二人偕老于北堂;一阴一阳,两剑双飞于西斗。以开元十年正月十日终于内寝,即以大唐开元十一年岁次癸亥正月丁卯朔十六日壬午,与公合葬于河南府伊阙县大慈乡择贤里,慈水北平原之礼也。
长子法惠,不言而信,恭以远耻。仲子法明,洞晓章程,解褐任东都西市府。辞班逮养,惟兄惟弟之孝;叩地无从,陟岵陟屺之哀。号天罔极。灵金忝为义息,恸感缠怀,方申如子之诚,以答敬亲之礼。遗令薄葬,马腊封之,谨勒黄金之词,以彰白玉之莹。其词曰:
忠孝天性,礼义仁纲。有典有则,如珪如璋。学包江海,操履冰霜。令德伊茂,休名有光。其一
羡矣淑媛,作嫔明哲。察量盛德,虔仪不缺。四德早闻,三从有节。一匣双剑,九泉同穴。其二
故都西市令息振威副尉行汝州龙兴府别将护军吏部常选陈涉书。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二、 田行的家族世系
田行及其曾祖田宝,祖父田祯,父亲田邻,均不见于史载。较为重要的是,田宝、田祯、田邻三人的履历中均有明确的纪年或具体的历史事件,可与史料互为印证,试分别浅述如下:
曾祖“田宝,随文帝开皇九年,平陈国,拜定远将军、华州刺史。”
按《隋书·卷二·高祖下》载:开皇九年(589)春正月“丙子,贺若弼败陈师于蒋山,获其将萧摩诃。韩擒虎进师入建邺,获其将任蛮奴,获陈主叔宝。陈国平,合州三十,郡一百, 县四百。”田宝于开皇九年参加的平陈之战可与上述史载互为印证。隋文帝杨坚代周之后,平陈之前,曾吸收了大量的地方豪强武装作为军队的补充,谷霁光先生在其《府兵制度考释》一书中有专门的阐述。如清河人张奫家于淮阴,在北周时即拥有乡里势力和豪侠子弟,隋文帝为大丞相时,授以大都督,领乡兵,后迁骠骑将军。庐江人樊子盖,历仕北齐、北周,隋初授以仪同,领乡兵,后参与平陈战役,位至左武卫将军等。田宝,在平陈之前未有任何的职官履历记载,由此是否可推测,他当时手下或也拥有一定数量的乡兵和部曲,后归附杨坚参与平陈,并最终以战功授定远将军、华州刺史。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祖父“田祯,神尧皇帝义宁二年,拜谏议大夫。辞禄不仕,隐于太少二室。……父邻,太宗皇帝贞观廿二年,有制掕杨,拜散骑常侍,佯狂不仕。”
按《隋书·卷五·恭帝》载:大业十一年(615)“从幸晋阳,拜太原太守。寻镇京师。义兵入长安,尊炀帝为太上皇,奉帝纂业。义宁元年十一月壬戌,上即皇帝位于大兴殿。”隋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先是大业十三年(617),李渊带兵进入长安,并拥立代王杨侑为帝,改元义宁。义宁二年(618)三月,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弑隋炀帝杨广于扬州江都宫,五月李渊受禅即帝位建立唐朝。田祯拜为谏议大夫的时间当在义宁二年五月之前,而其辞禄不仕,隐于太少二室,或可从侧面印证当时云谲波诡的政治形势。在李渊代隋自立已成路人皆知的情形之下,对于忠于隋王室,不愿仕唐的田祯来说,归隐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其子田邻,与其父一样,亦不泯其忠节,在唐朝建立后的二十八年,仍旧坚守不仕,正如志文所言:“太宗皇帝贞观廿二年,有制棱杨,拜散骑常侍,佯狂不仕。”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按《隋书·卷二八·百官下》载:“门下省,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谏议大夫,掌规谏讽谕之事,隋初隶属门下省,从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唐初复置,正五品上。根据志文,义宁二年,拜田祯为谏议大夫,则可知恭帝杨侑即位之后,应该又恢复了文帝时期的官制以及相关典章制度,且一直延续到唐。散骑常侍,亦掌规谏皇帝过失,以备顾问之事,《旧唐书·卷四三·职官二》左散骑常侍条下载:“隋初省散骑侍郎,置常侍四人,从三品,掌陪从朝直。炀帝又省之。武德初,以为加官。贞观初,置常侍二人,隶门下省。”唐太宗即位之后,任人唯贤,知人善用,“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 虽亲不用。”“如其有才,虽仇不弃。”又广开言路,兼听博采,重用谏臣,虚怀纳谏,所以诏拜田邻为散骑常侍亦契合此大的历史背景。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据志文,田行的夫人司马氏,魏豫州刺史庆宗之孙。司马庆宗,《魏书》《北史》均有记载。其祖父司马楚之,魏开府仪同三司、云中镇大将、朔州刺史。父司马金龙,魏侍中、吏部尚书,母为魏太尉、陇西王源贺之女。河内司马氏是中国中世纪的豪门贵族,尤其到了曹魏咸熙二年(265),司马炎逼迫魏帝曹奂禅位并建立西晋政权,而达到顶峰。西晋覆灭之后,在南北朝时期,其宗室子孙依旧在上层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司马楚之这一系便是有代表性的一例。东晋末年,刘裕诛夷司马氏,司马楚之逃亡至河南汝、颍间,收众万余人据长社,后降于山阳公奚斤,最终到达平城,入魏并封官拜爵,甚至娶河内公主为妻,与鲜卑贵族通婚,从而一跃成为北魏时期的显贵。田行娶司马氏为妻,与司马家族联姻,或也可从侧面说明,田氏家族亦是当地的世家望族,应当具备相当规模的田产与资财,甚至也拥有自己的乡兵和部曲。如此亦可进一步印证前面的推测,即田宝当时具备一定的经济或者军事实力追随杨坚参与平陈之战。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三、 撰文者张灵金、书丹人陈涉
撰文者南阳张灵金,为田行义子,其人不见史载。从其所署的职官身份来看,在他撰写该墓志之时,还没有获得朝廷授予的实际官职。将仕郎为文散官,从九品下阶。轻车都尉为勋官,从四品上阶。而“吏部常选”,应该是其获得的一种特定身份。即《全唐文》卷九六五《请定科目选官事例奏》中:“如有出身及正员官,本是吏部常选人,则任于吏部不限选数。”所谓的“吏部常选人”,进一步讲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那些已经通过礼部考试,进士及第获得出身后,还需经过吏部身、言、书、判的考试,才能获得实际官职的士子。第二类是指已有官者,罢官满选后,也必须赴吏部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授官的人,即正员官。张灵金便属于第一类的“吏部常选人”。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关于“吏部常选”的定义,迄今还有较大的争议,一种观点将“常选”等同于常选之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常选”就是一种身份和资格,这种看法以日本学者杉井一臣最具代表性,他认为:“常选”具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广义的“常选”,包括现任官和前资官在内的出身获得者;一是狭义的“常选”,指特定的官员身份,即:虽经各种途径获得出身,但未能在吏部、兵部的诠选中取得合格资格的人。这种常选的资格高于散官,而获得散官并不等于获得了对应吏部诠衡的资格。杉井一臣对于“常选”广义、狭义的划分,较为合理,但他认为狭义的“常选”,指特定的官员身份,该说法似有失严谨,“常选”仅仅只是一种特定的身份,并非特定的官员身份。
《田行墓志》第一砖局部
书丹人陈涉,据志文可知也是田行的义子,其人亦不见史料记载。巧合的是,在其所署的职官身份中,也有“吏部常选”。与张灵金不同的是他担任过实际的官职,分别是曾任都西市令、现任汝州龙兴府别将,且“吏部常选”这一身份署在最末。结合上述的讨论可知,他属于第二类“吏部常选人”,即上一任职官考满罢秩后,以“吏部常选”的身份参加过吏部诠选。陈涉曾任职的都西市令,结合志文中田行仲子田法明,解褐任东都西市府的记载,可推知应该是指东都洛阳的西市。在唐代,东西两京都设有专门的市场进行货物交易,长安有东市和西市,洛阳延承隋代的三大市,有:北市(通远市)、南市(丰都市)、西市(大同市)。又据《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载,太府寺下有两京都市署,令一人,从六品上,掌百族交易之事。
《田行墓志》第二砖
继东都西市令之后,陈涉所担任的职事官为七品的“行汝州龙兴府别将”,所领武散官为振威副尉,从六品下。按《旧唐书•职官志一》载:“贞观令,以职事高者为守, 职事卑者为行,仍各带散位。” 也就是说以比较低的散官阶,充任较高阶品的职事官,谓之“守”,而以比较高的散官阶,充任较低阶品的职事官,谓之“行”折冲府是唐代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府兵制,起源于魏晋,历经南北朝和隋,至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驻扎于各地的府兵,对内上番负责京城的宿卫,对外可机动调遣进行征伐,是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新唐书·卷五十·兵》载:“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但自太宗朝之后,高宗,武周时期,“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至玄宗开元年间,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府兵疲弱,不堪所用,最终名存实亡。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按《新唐书·地理二》载,汝州临汝郡,有县七:梁、郏城、鲁山、叶、襄城、龙兴、临汝。府四:龙兴、鲁阳、梁川、郏城。按照唐代折冲府因地定名的原则,龙兴府应设置在龙兴县境内,又龙兴县为证圣元年,分郏城、鲁山置武兴县而来。武周时期为了拱卫东都的需要,于郑、汴、许、汝、卫等州增置特种府。《文苑英华》卷四六四《废潼关雍洛州置开郑汴许卫等州府制》载:“郑州、汴州、许州可置八府,汝州可置二府,卫州可置五府,别兵皆一千五百人。”龙兴府的设置或正在此时,只是武周时期并不叫龙兴而叫武兴而已,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有待新出墓志材料的左证。另外,龙兴府别将职官七品,而陈涉所领勋官为从三品,由此亦可间接反映出唐代自高宗以来折冲府授勋多滥的流弊。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四、 书法价值
唐王朝建立之后,由于历代帝王的重视,书法创作实现了极大的繁荣。尤其是唐太宗李世民独尊王羲之书法,以帝王之尊,确立了王羲之“书圣”的地位。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举国上下,无论达官显贵还是黎庶百姓,莫不以临习王羲之书法为风尚。而在全国性的科举考试以及吏部的官员诠选中,书法均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科举之目中就有书学一科,以书取士,“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又载:“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纵观陈涉的书法,虽然部分字体笔划稍有瑕疵(或因是在砖上书写,用笔不如在纸上爽利,故有涩滞之感。)但确属楷法遒美之类。其结体开张,妍丽俊秀,舒展挺拔。用笔潇洒,徐疾有致,沉实遒劲。笔划犀利明快,提按分明,弹性十足,点画与点画之间不时有行书兰亭的笔意,使转流露砖上。字体深受褚河南《圣教序》的影响,字形清爽有张力,字内空间疏通有生气。整体来看,书者深受二王以及褚遂良的影响,整体呈现出不偏不倚,不激不励,文质彬彬的中和雅正之美,其中庸合度的风神完全脱胎于王羲之书法,代表了初唐以来流行的书风,章法上虽偶有随意不羁的流露,但却更显血肉生趣,虽千载下,唐风扑面。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迄今为止,关于唐代书法的研究,大多都聚焦在有代表性的唐代书法家身上,如初唐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盛唐的李邕、张旭、颜真卿,中晚唐的柳公权等人,还有大量的不知名书法家,拘于可资参考材料的限制,而很难对他们有一个微观深入的认识。尽管有大量的墓志出土,书者除了上述部分著名的书法家之外,大部分也都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且碑志经过刻手的二次加工,已很难完整反映出书者真正的书法风貌,只能如启功先生所说的“透过刀锋看笔锋”,所以唐人直接书写在砖上的这类墨迹墓志便显得弥足珍贵。这些墨书墓志应该是除了传世的唐代名人真迹,唐人写经之外,最需要值得关注和重视的书法作品,对于立体呈现唐代的书法创作有着至为重要的研究价值。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田行墓志》第二砖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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