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召开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新闻发布会
9月7日,单县人民政府召开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新闻发布会,会议就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金主持发布会,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关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杨绪斌,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部分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2021年县委、县政府将“积极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列为全县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不遗余力地推动化解工作落实。自工作开展以来,单县共摸排城镇居民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小区27个,涉及群众2.39万余户。
截至目前,单县共化解城镇居民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小区18个,惠及百姓近2.1万户。经过努力,因办证难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大幅度降低,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张关峰表示,为维护群众产权权益,鼓励群众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单县财政局开展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2021年5月15日—2021年7月31日,在此期间缴纳契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的比例发放“消费券”;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纳契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7%的比例发放“消费券”,其中不足10元部分不予发放,消费券券额分价值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三种。相关比例金额的“消费券”可在各乡镇(办事处)领取,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消费券”到丽香园餐饮有限公司、环亚府东商城、银座商城、国美电器、北京现代4S店五家商户进行消费,消费券可全额抵扣使用,单次使用不限制张数。
杨绪斌指出,如果不及时办理产权证,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灭失的风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才能办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开发企业是外地企业,待开发完成后,即将撤出本地将企业注销,后续办理证书将会比较困难。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购房者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并不具有所购房屋的物权登记和公示效力,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才是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下一步,单县将继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信守承诺、完善手续”的原则,分类施策,强力推进,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满足条件的小区积极落实办证,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坚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以最高的效率、最快的时间,将问题全部化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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