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来临之际,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上海全市各级普通学校共有教职工数32.0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数22.65万人。专任教师中,普通高校4.77万人,普通中等学校7.19万人,小学6.15万人,幼儿园4.4万人,特殊教育0.14万人。师德好、素质高、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成为上海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坚实保障。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
近年来,上海注重把好教师思想政治关,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百年,深化教师队伍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教师队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责任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作为教师教育必修内容,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教师专业发展全过程,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加强“四史”学习教育,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培训,完善以提高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为重点的师训课程体系。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水平。积极宣传优秀教师典型故事,举办“向人民教育家于漪老师学习”系列活动,推出弘扬优秀师德系列文艺作品,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争做“四有”好老师。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列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师招聘录用、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全过程。在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实施过程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把关作为申报的前提条件。
严查严管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的监管,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教育,重申在职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不得到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今年开学前后,集中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管教师违规补课,体罚学生,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等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并提供线索与证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线索予以检查核实,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予以严格惩戒。严格落实新入职教师思想品德核查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排查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弘扬先进教师的高尚师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一方面,上海积极做好各类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开展了全国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世家等遴选推荐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实施本市各类教师表彰项目,开展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开展向10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和15名教师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人选学习宣传活动,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此外,依托有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力量对教师出资奖励,100名中小学校长获评上海市优秀校园长,其中七名为十佳青年校园长;1000名中小学教师获上海市园丁奖;295名高校教师获上海市育才奖。
四是完善师德工作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文件,使相关工作有据可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师德问题整治成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内容。加强对高校和区教育局有关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强化学校党组织主体作用,强化书记校长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教师职业行为纪律约束,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报送制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通报制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问责制度。
强化职前培养让教师拥有高起点
上海注重把好教师入口起步关,多措并举,高起点引领教师职初发展。
上海市积极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好教师资格关。建立健全新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帮助新入职教师在师德修养、教学实践、心理素养等方面得到提升。探索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的“4+2”教育硕士培养工作,建立教育部门、大学、中小学合作培养教师的新途径。2014年起实施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借助博士后平台强化教师人力资源储备和前期职业能力考察。
为培养高层次高中学科教师,上海交通大学创办教育学院,成为我市首家建立教育学院的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并于2021年秋季招收47名研究生。
为加快推动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上海师范大学成立学前教育学院,2021年秋季首批招收242名本科生。
在教师岗前培训方面,上海市目前已经覆盖了所有的教师学段。2012年起,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全面实施见习教师规范化制度,共有约5.5万名见习教师在600多所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内容以新教师首次上岗后所要面对问题的应知应会培训为主,涵盖了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方面十八个要点的内容,并有具体的目标要求、培训方法、实施过程、结果记录等工作要求。
经过持续多年的推进实施,已构建形成标准化、特色化的创新保障机制,系统性、丰富性的贴心课程架构,重结对、重引领的导师带教团队,以及多元化、个性化的全方位培训方法。2013年起上海在市属高校实施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目前已实现市属公办高校全覆盖,共有4300余名高校教师获得培训合格证书。2015年启动中等职业院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让新进教师接受为期一年的岗前培训,目前共有1400余名教师完成培训。
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
上海注重把好教师专业发展关,持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全方位助推教师职业提升。
上海市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教师全员培训,17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每5年完成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推进“1+5”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研训一体专业发展机制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伙伴研修、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工作,不断充实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内涵。
创新教师职后培养培训机制,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阶段、不同岗位、不同区域教师的特点与需求,形成分层、分类、分科(专业)提供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素养。
构建由市、区两级教师教育平台和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共同参与的在职教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市科协所属学会(联盟)和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研究所等专业机构,逐步拓展生物、物理、化学、人工智能等学科教师培训资源,4年来共邀请18名院士、166名教授、研究员等专家参与培训,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持续推进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全员培训,让全体校(园)长深刻领会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的重要地位,牢牢把握办学治校正确政治方向,及时了解“双减”“五项管理”等最新要求,把握教育未来发展方向,学习各区各校优秀案例,研究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等难点问题,推动上海基础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上海积极开展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室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计划、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等工作,全面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应用实践、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2011年起上海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累计入选近8000余人,其中2018年起强化青年教师课程思政的要求,共资助2800余人。2011年起上海实施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国内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计划,分别入选4200余人、2100余人、4600余人。2013年起实施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共入选约900余人。
2014年起上海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通过改革本科课程教学、激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建立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制度、健全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制度、完善教学激励人事配套制度等举措,真正把教学和人才培养作为学校中心工作。目前已覆盖全部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涉及教师12万余人次。
上海还在高水平地方高校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依托重点建设学科(领域),以聚焦团队发展模式和创新收入分配机制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首轮已在上海大学等12所高校开展试点工作,共遴选建设170个创新团队。
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上海注重把好教师成才引导关,加强顶层设计,多渠道培养造就教育高端人才。
上海精心实施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名师名校长后备人员培养工程(“双名”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讲台上的名师”、特级教师培养等工作。据统计,上海普教系统中目前共有特级校长280多人、特级教师500多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450多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32个,名师名校长(“双名工程”)累计培养数千名优秀校长和教师。第四期上海市“双名工程”在前三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实施,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设置“高峰计划”、“攻关计划”和“种子计划”三大人才计划,助力加强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引导教师和校长探索解决教育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流动工作,共派出97名特级校长、80名特级教师和65名正高级教师流动到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乡村学校以及新城学校,全职工作3年,助力流入学校、流入区域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021年初,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培养更多的“好校长”和“好教师”,坚持放管服改革理念、市区校协同发力、校长教师活力激发的原则,从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优化引进和招聘制度、健全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交流轮岗制度、逐步建立退出机制、优化学校绩效分配制度等八个方面,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
其中完善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方面,明确提出,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同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20%,跨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流动时间不得低于2年,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均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流动工作规划,科学规范义务教育教师流动。三到五年内,通过骨干教师流动、培养等多种方式,确保每所小学至少有1-2名高级教师,进一步加强小学师资力量的均衡建设,为整体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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