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李兆娣)9日,针对“网传济南一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视频”一事,“济南公安”官方微博再通报,经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曲某、孙某笑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一段“济南一美容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的网传视频冲上微博热搜。网传视频显示,一女顾客因整容手术失败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遭涉事整形医院一女性股东谩骂、殴打,被威逼签订和解协议,不许继续投诉。视频中,女老板甚至放话“你觉得我会让你活着离开济南吗?”
对此,9月7日,济南喜悦整形医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称,视频中女顾客是专业医闹团伙成员,背后有专业的团队在操纵炒作此事。
案情事实究竟如何,我们需要静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但是此案背后的医美行业规范如何?整形失败如何追责?又如何维权?就此,央广网记者独家采访了深耕医美领域多年的法律专业人士。
规范医美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如何规定?
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弗若斯特沙利文研究报告统计显示,中国医疗美容市场的市场规模自2016年的776亿元增至2020年的154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8.9%。中国医疗美容市场的增长率远高于全球市场。
行业高收益、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着行业乱象,各类医疗整容维权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对于规范医疗整形机构有序开展医疗整形业务,现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有相对完备的规定。”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王明芝介绍。
首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整形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必须要先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完成登记后才可以从事医疗整容业务,并且其仅可在执业许可证中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从事医疗整容服务。否则,属于违法操作。
其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最少也得3年;(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再者,《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对于整形手术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同时,相关规定对医疗整形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负有的相关义务作出细致规定,要求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知情同意的合法权益。
整形失败 医美机构责任如何?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荟婷和王明芝律师均表示,医疗整形失败,涉事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依据纠纷种类的不同,分别加以分析。
首先,在民事责任上,如果医疗服务机构没有按照双方合同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拒绝提供服务,构成合同义务之违反,需按照民法典合同编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果医疗整形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则属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纠纷,将同时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种责任,构成请求权的竞合。消费者可以要求医疗整形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则机构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消费者也可要求机构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两者责任只能择一主张。
其次,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医疗机构不按照规章条例办理相关资质、手续,不按照法定要求管理医疗器械及药品,对相关病历资料管理失当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医务人员可能受到被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涉事机构可能被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最后,在刑事责任方面,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条多次明确,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规违法从事相关诊疗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相关医务人员不严格遵守医疗规范进行抽脂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后果的,很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犯罪。”廖荟婷律师说。
权利受侵害 消费者如何维权?
在医疗整形纠纷中,有的是因为审美标准不同引起的不满意,有的确实是因为在诊疗时遭受了侵害。廖荟婷律师处理过大量医美整形纠纷案件,她建议,出现纠纷,和气协商是首选。但协商不成的,消费者要及时采取保护自己最大利益的维权途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丛提醒,维权过程中,消费者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支付账单、病历资料等,如有人身伤害,应当及时进行医疗鉴定,固定证据。在选择医疗整形机构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对方的相关证书。
采访的最后,三位律师都不约而同地提到,医美行业正在有序并入法治轨道,依法维权、依法行权始终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最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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