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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聚焦两会丨龙胜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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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2021年9月16日上午,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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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程锦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自治县人民法院围绕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龙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的五年,也是我院深化改革、赶超先进的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在县政府、县政协和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社会安全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强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029件,结案5738件,结案率95.17%,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93.3%和94.57%。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2项,涌现出桂林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桂林市“三八红旗集体”民事审判庭、全区审判业务专家秦雯、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廖爱丰、桂林政法先锋潘保忠等先进典型。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审结被告人范元珍等5人、苏方晓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深化“打伞破网”,依法审结原梧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钢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有效震慑涉黑涉恶犯罪,切实保障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活安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县委支持下,协调县政府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争取财政资金30万元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和资金支持。设立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立、审、执各环节流转,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77天[1],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到辖区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56次,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及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送法进民心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定点扶贫机制,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多方筹措投入资金、物资共计150余万元,为帮扶联系的平等镇新元村、龙脊镇龙脊村硬化道路、修建风雨桥、文化楼、停车场等,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两个联系村168户贫困户594人,全部实现高质量脱贫。结合自治、法治和德治,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和新思想新理念宣传,用法治方式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群众遇事找法的热情更高,发展信心更强,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院被评为2019—2020年度桂林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SUMMER

01

全力护航生态旅游。围绕龙胜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强县”目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审结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56人,有力保护龙胜绿水青山。依托龙脊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快速高效处理涉旅游纠纷,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化平安龙胜、法治龙胜建设。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引入律师、返聘退休法官等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与司法、妇联、交警、律所等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57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全县128个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指导调处各类纠纷213件。积极开展“法律七进[2]”活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5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全县10个乡镇中心小学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选派13名优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我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拍摄的以真实执行案例为原型的微电影《抢粮》,荣获“第七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最佳作品奖。重视法治宣传工作,讲好法院故事,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稿件536篇,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奋勇争先同心抗疫。始终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派出26名干警积极参与全县联防联控,5名驻村干警带领帮扶联系村“两委”干部对帮扶联系村进行摸排防控,引导、劝阻人员200余人次,排查居民共计1000余户,发放资料2000余份。全体干警为抗击疫情踊跃捐款捐物,彰显了法院干警守望相助、携手同心的家国情怀。

众志成城 万众一心

二、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561件,审结550件,依法判处罪犯769人,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被告人梁凡等1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6件,为全县社会稳定和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审结非法持有枪支、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115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抢劫、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侵财类刑事案件240件,依法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涉毒案件61件,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判处罪犯47人,其中判处缓刑11人,帮助未成年人罪犯回归社会。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35件,审结3173件,调解、撤诉1829件,调撤率57.64%,案件调撤率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857件,倡导社会主义和睦家风和家庭美德建设;审结相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传统侵权类民事案件196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754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677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63件,审结159件。在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们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在对我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强化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积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咨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

按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努力兑现胜诉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24件,结案1713件,结案率93.91%,执行到位标的9333.76万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行动中,我们紧紧依靠党委,争取各方支持,不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实行挂图作战,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企业胜诉案件等专项行动18次,执结案件620件。加大强制措施的运用, 集中拘传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等各类强制措施1821件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4人次,限制高消费741人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5人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持续放大。我们如期打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通过执行联动,为梁某某等131户业主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2021年以来,我们始终确保“3+1[4]”核心指标高位运行,部分执行案件指标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5]”、12368服务热线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286件,网上调解案件258件,让群众确实得到“指尖立案、调解”的实惠。持续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6]”活动,制定“立案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让服务更便民,纠纷解决更彻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9件,在支持企业合规用工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妥善审理和化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案件288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

持续开展司法人文关怀。全力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群众等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困难当事人10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87万元。对因生活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65.35万元,让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基本权益。

四、坚持守正创新,落实全面改革

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完成员额制改革[7],19名德才兼备、能办案、会办案的优秀法官遴选为员额法官。围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要求,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院庭领导带头办案,五年来,院、庭长办案4401件,占全院案件总额73%,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NEW TEAM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刑事、民事两大专业法官会议[8]。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质效。

五、强化纪律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政治建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铸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个坚持[9]”等主题教育。开展政法双创工作,在龙脊镇中心小学创建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平安党建品牌——龙脊天平·捍“未”成长,用党建引领法治。

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好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10]”、“正风肃纪、廉洁司法”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11]”警示教育和“抓党建 铸铁军 提升执法满意度”活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专项整治,全面加大教育整治力度,夯实干警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塑造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和司法为民良好形象。五年来,我们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干警21人次。

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活动,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从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窗口服务纪律抓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内部督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坚持抓常态、见长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咬耳扯袖”,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院纪律作风不断向好。

着力抓好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53期130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与优秀示范庭审、裁判文书、岗位能手评比活动,以评比找差距促学习,举办书记员技能竞赛,干警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3个庭审获全区法院“优秀庭审”、2篇裁判文书获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六、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确保审判权规范行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2件次,邀请代表等参加座谈会、观摩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124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6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落实工作通报、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等机制。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扩大陪审范围、提高陪审能力、发挥陪审作用,促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1179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48%。加大“三大平台[13]”的应用力度,通过网络直播各类案件庭审1390件次,观看量达111 8159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229篇,使审判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七、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基础

新审判大楼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经进入内部装修和信息化建设阶段,力争尽快实施搬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环境。全力保障“两庭[14]”建设,推进“智慧法院[15]”建设,院机关三个审判法庭和三个派出法庭全部建成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实况直播点播等,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审判系统,实现办案和审判管理智能化,为法官办案和院、庭领导监督提供了高效的信息化辅助手段。全面实现档案数字化,方便诉讼参与人和法官调阅卷宗。全面建成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特别是疫情期间,运用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网上开庭、网上宣判、网上执行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疫情”期间司法需求,获得好评。

各位代表

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权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从高速度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理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力度不强,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和瓶颈;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制约法院查人找物,执行工作仍存在难点和堵点;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强,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甚至违法违纪,影响法院队伍形象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政治站位上迈出新高度。

二是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在依法履职上谋划新举措。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

四是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在阳光司法上激发新动能。

五是坚持不断创新,在深化改革上凸显新成效。

六是坚持从严治院,在司法形象上呈现新面貌。

注释:

[1] 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考核指标为≤210天。

[2] 法律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

[3] 基本案情:龙胜宝立广场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为小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该小区业主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充分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调解结案后,开发商仍未在调解约定的期限内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涉及人数多,县法院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案情,在县政府的协调下,县法院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等部门多方联动,最终顺利为该小区业主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

[4] “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近三年执行案件执结率不低于80%。

[5] 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6] 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为进一步公正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解决案结事未了、衍生案件多等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实现诉讼纠纷通过司法一次性解决。

[7] 员额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指出,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后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确定这三类人员占比分别为39%、46%、1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8] 专业法官会议:主要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入卷备查。

[9] 两个坚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0] 五查五整顿:即查思想,着力整顿理想信念滑坡问题;查纪律,着力整顿有令不行问题;查作风,着力整顿不严不实问题;查担当,着力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管理,着力整顿领导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1]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12]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3] 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14] 两庭:指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机关审判庭。

[15] 智慧法院:指的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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