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些校外培训机构在整顿中无法开展培训,预交报名学费的家长担心已交费用付之东流,要求培训机构退还所收取的费用。9月14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网上调解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某培训机构开展以架子鼓为主的乐器学习指导,2020年7月,原告王某在该机构为孩子一次性缴纳两年架子鼓学费4200元,获赠架子鼓一套,同年9月1日开始上课。2021年暑假,被告刘某开办的培训机构无法开展培训,王某向其催要学费无果后,起诉至唐河县法院。
收到案件后,杨基石法官仔细查看了案件资料,并与原、被告取得联系,核实了案件具体情况。了解到被告培训机构负责人刘某现在外地,又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回,决定利用网络调解此案。前期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刘某态度强硬,为防止经济损失不愿与原告达成和解,致使调解陷入僵局。杨基石法官从法律与道德两方面入手,通过微信平台耐心向刘某释法析理,终使其认识到错误,主动履行了退费手续。
解决了被告与原告的纠纷后,杨基石法官又想到了虽未起诉但仍有退费需求的四十余位家长,为避免出现群体性诉讼事件,杨基石又说服机构负责人与四十余位家长达成和解:架子鼓乐器留给孩子们继续使用,培训机构给每位学员退费两千元。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将一场群体性纠纷解决在诉讼前,防止了群体性诉讼的发生,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
伴随着法院“双提升”工作的不断推进,湖阳法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和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得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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