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零年初,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小镇姑娘艾丽斯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找不到工作,前途茫茫。所以,突然有一天去美国工作的机会降临时,人人心里都知道,她必须去……”
因为电影,爱上这本书。
无意中看了这部电影,因为我表示太喜欢,先生悄悄的把书买了回来——高兴。读书又是另一种体会,但和电影一样精彩。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用细腻的文笔记录这个小镇姑娘走出故乡,倔强生活的故事。却令人感受到对生活无限的热情,对未来努力的追求,因为这个小镇姑娘一直在积极的生活,在“追随我心”的生活。
01机会来临必须抓住
年轻的艾丽斯在小镇找不到工作,在一个杂货店做兼职,而她的老板是一个“心理扭曲”的老太婆,谄媚权贵,鄙视贫民,害怕别人过得好,艾丽斯过得很艰难。
通过姐姐介绍的牧师,她得到了去美国工作的机会。她很平静,提前辞去兼职,安静的收拾衣服(她的衣服并不多,大部分是姐姐给的),整理行囊,按部就班的准备着离开的一切。终于,踏上了前往异乡的旅程,经历了剧烈的晕船,终于抵达大洋彼岸。
每一幕都是那样的熟悉,像极了我们的生活。谁没有离乡求学、工作,对未来有点点希望,对家有很多不舍,但必须走!
02思乡是孤独的同义词
艾丽斯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住进拥挤的集体公寓。房东太太挑剔的目光,室友的妒忌和猜测,工作上的“力不从心”。终于把这位小心翼翼的姑娘逼得失声痛哭,她患上了“homesick”。
这样的失声痛哭是那么的熟悉,身在异乡,总会有一些时候,倍感独孤。没关系的,这样的孤独是成长的阵痛,是融入异乡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就像那句著名的诗句:“那逝去的将变为可爱”。
03异乡亦是新生
在牧师的帮助下,艾丽斯晚上到大学夜校进修,白天在百货商店做营业员的工作也越来越顺手。除此之外,她还会去教堂聚会、跳舞,她越来越适应布鲁克林的生活。
当然,让她彻底“像换了一个人”的是爱情。
两个人因为舞会相识,他喜欢爱尔兰姑娘。她不主动,也不拒绝,慢慢的打开心扉接纳。一起回家,一起散步……做所有恋人都会做的事情。但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很浪漫,即便彼此都很平凡。
就像有人说:“爱一个人,爱一座城”。唯有爱,才是家。爱情就是家的根基,有了爱情的艾丽斯总会把布鲁克林变成故乡。
04异乡与故乡之间的选择
就在艾丽斯在布鲁克林获得了新的生活与快乐之时,一个噩耗突然降临——姐姐突发疾病去世,家里只有唯一的母亲。
她必须赶回去。
姐姐的去世,她无比悲痛。但是之后面临的选择,更令她两难。一边是故乡需要照顾的母亲,新的工作,“理想型男友”;一边是布鲁克林的奋斗,未婚夫的等待,充满激情的城市生活。
她像多数人一样难以抉择,想回避选择,想拖延回去的时间,幻想自己离开之前,在故乡有现在的境遇就好了……
但是,必须做出选择。
终于,她选择追随自己的内心。没有被亲情禁锢,没有背叛爱情,确定归期,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等待恋人,与他重逢。
在作者节制、简洁而有力度的文笔下,每一个细小的心理颤动都能感动人心,让读者产生共鸣。总有那么一个时刻,你是熟悉的,是戳中你内心的,是让你思绪翻滚的。
这本漂泊他乡的书,却令从未漂泊他乡的我,深深动容。在艾丽斯每一个平常的日子里,都能暗暗地感受到她的努力,她的热爱,她的原则,她的选择。
就像龙应台在《目送》中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相对的,作为子女,只要离开了父母,其实就踏上了“异乡之旅”。
我们都是异乡人,我们都孤独与无助,但更有努力与坚持,即便在没有父母的“异乡”总是会偶尔失落、偶尔无助,却总会微笑着继续启航,对于生活的热爱与追求,总能把无数异乡变成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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