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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荐书目
《洞穴奇案》
推荐者:立案庭 张赛男
推荐理由
五名洞穴探险业余爱好者被困岩洞,第二十天时被明确告知获救至少还需十天,且没有食物再活十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被困者之一威特莫尔提出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但在掷骰子之前,他宣布撤回约定,其他人则坚持继续。在掷骰子时,其他人要求威特莫尔对掷骰子的公平性表态,他没有表示异议。命运选中了威特莫尔,第二十三天时,他被同伴杀掉吃了。第三十二天时,其余四名探险者获救并以杀人罪被起诉。整个营救过程花费了大量资金,十名营救人员牺牲。
以上是法律学者富勒提出的一个假想案例,《洞穴奇案》并不意在具体描述洞穴中的情景,而是着重于以虚拟法官的口吻陈述对此案的判决结论及理由。富勒撰写了5份判决意见,在此基础上,半个世纪后,本书作者萨伯又续写了9份判决意见。1个案件,14份判决书,法官在相同的法律背景下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即使是得出相同结论的法官,支撑其判决结论的理由也各不相同。
书中具体的观点我不再在此一一列明,只能说从第二份判决开始我就已经深受震撼。在看到观点二之前,我从未考虑过该案的管辖权问题,我的思维处于默认该案应当适用纽卡斯国法律的状态,所以当福斯特法官提出这五个人“并非处在‘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自然状态’……只适用源自与当时处境相适应的那些原则的法律……他们有必要起草新的‘政府宪章’”时,我为我僵化的思维感到深深的羞愧。然而紧接着就是观点三,唐丁法官针对福斯特法官的意见进行了全面的驳斥,我的思维再次被刷新,原来前一种观点有如此之多的不确定性,原来还能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我由此感受到的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本书通过14份判词,展现了不同的法哲学理论间的交锋对话,不断瓦解我的固定思维,不断刷新我的思考方向。黑格尔指出,辩证法的意义之一在于“使一般的东西,通常被认定的、已固定的、在意识中直接接受了的观念或思想的规定瓦解”。我认为本书的意义不在于使读者读完之后学到任何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是带领读者认识“法律”这门学科,帮助读者锻造独立的“思想的能力”。
书很薄,三联书店新知文库版本仅157页;内容很厚,并且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厚。如果时常会因为思考而使自身的正义观陷入两难的抉择,不妨读一读这本《洞穴奇案》,探一探法哲学波澜壮阔而充满无限奥秘的历史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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