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用档案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安丘市档案馆自公告之日起向全市征集各种档案史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
二、征集范围
(一)凡在安丘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安丘市有关的档案史料;
(二)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档案史料。
三、征集内容
(一)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安丘市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革命历史图片。
(二)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安丘市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文化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史料。
(三)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四)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四、征集方式
经市档案馆认定具有永久价值的档案、资料通过以下方式征集:
(一)捐赠。对主动捐赠的档案、资料的团体和个人或家属,市档案馆将颁发荣誉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如个人需要利用,必要时市档案馆无偿提供复制或复印件。
(二)寄存、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市档案馆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寄存期间,市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凡向市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个人或团体,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不宜向社会开放的档案、资料可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档案馆将保护档案捐赠、寄存人或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特别珍贵的红色档案,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五、联系方法
凡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个人或团体,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
联 系 人:李焕云 郎潮
联系电话:0536-4398801
电子邮箱:aqdaj2015@163.com
邮政编码:262100
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市委党校西邻(云湖路东段)
安丘市档案馆
2021年9月18日
来源:安丘早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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