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子
“农民工”称谓要改吗?近日,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
细究官方权威发声背后的依据:一是多家中央主要媒体仍使用“农民工”表述;二是国务院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也沿袭“农民工”称谓。对标舆论主流报道、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在尊重惯用语的基础上探索新形式,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做法。此外,充分考量民众多元化的想法也是官方依据之一。曾有媒体在2019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57%的投票者认为需要改变“农民工”称谓,而持相反观点者达43%。双方坚实的群众基础显示意见分歧相当大。
事实上,关于“农民工”的称谓之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7年就有人大代表提议取消此表述。寻根究底,含有歧视色彩是持此论者最大的担忧。在他们看来,“农民工”一词不仅透露出职业信息、展现出居住地类型,更标志着身份的高低有别。现实观感更是加深了这类思想认知:“农民工”大都工作环境脏乱差、专业技术含量低、工资待遇无保障。循此思路,摆脱固化的身份标签是实现城乡融合的第一步。问题是,改称谓就真能解决所有问题吗?
“异地务工人员”“城市建设者”“新市民”……种类繁多、形式新颖的“农民工”称谓替代词悉数进入公众视野,如走马观花般的词汇无一例收获民众绝对喜爱。给“农民工”群体改称谓看似小事,实则需要坚实的群众基础来抵消习惯的力量。联系此前人社部的表态“目前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因此还不宜取消”,其主要顾虑正在于此。
观念的变化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公众与其把注意力投注在无定论的称谓之争,不如多花些时间关注讨论对象的劳动权益保障,而这才是被竞相热议所掩盖的真问题。讨薪难成为“农民工”的年关之痛,企业拒绝缴纳社保侵蚀着“农民工”的晚年幸福,一件件真真切切的不合规、不合法之事更应引起人们的关注,需要花大力气加以解决。坚强有力的举措远胜于华而不实的名头。
“农民工”称谓是否含有歧视色彩,众说纷纭难以统一。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公众缘何不转化一下视角,把“农民工”称谓看作身份逆袭、努力奋斗的标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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