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志洪 张鹏 记者张文娟报道:9月16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通过事故现场遗留的一面反光镜,迅速破获一起无牌四轮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9月16日7时30分许,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宜春大道春航路路口发生一起四轮电动车与两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四轮电动车车主已经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已被送往医院。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车倒在路边,边上有一面反光镜。随后,民警对报警人及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确定一辆白色无牌四轮电动车肇事后逃逸。
民警结合事发现场遗留的反光镜,根据肇事车辆可能逃逸的路线追踪,终于在宜春大道与科伦大道交界处的公共视频中发现了肇事车辆踪迹。最终,民警在辖区一家企业的车棚里发现了一辆与肇事车辆一致的四轮电动车,经与事发现场遗留的反光镜比对,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
当日17时许,民警找到该车车主何某生。何某生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大队民警认定,何某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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