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女,汉族,1988年8月进入建阳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家事少年)庭副庭长。先后获得荣誉天平奖章、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福建省五星志愿者、福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南平市“新时代文明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立足审判,暖心关爱
多年来,刘红一直战斗在审判一线,特别在家事少年案件中,她总以“儿童权益最大化、修复社会关系”为办案理念,努力从解决当事人心理问题入手化解家庭矛盾,为此,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社会学、心理学,取得了“中级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并将所学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2011年,15岁的冯某被一群少年误伤,造成头部脑神经受损,急需到大医院救治,可从外地来潭务工的父母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案件到了刘红手里,她第一时间向被告人父母说明情况,但4名被告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本就不宽裕,一时半会儿也凑不到几十万。后来,刘红一次又一次到被告人家中走访,给被告人父母做工作,还动员他们的亲属帮忙,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冯某得到了六十余万元的赔偿款。
往后的十年间,刘红还经常看望冯某,陪他做康复、鼓励他学习知识,冯某每次看到刘红都亲热地喊着红姨。
注重疏导,巧化矛盾
在家事案件办理中,刘红充分运用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做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工作。在办理张某某离婚一案中,张某某起诉离婚,但其丈夫不肯,且丈夫在外人眼中老实肯干。刘红多方走访了解情况后,偶然间一次和张某某聊天时了解到其曾被丈夫家暴,当时还报警了。
第二天一上班,刘红就赶往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等相关证据。在办理该案期间,刘红不止一次接到张某某丈夫的恐吓电话:“如果你判我离婚,就杀了你!”那段时间,刘红下班都不敢一个人回家,在一次次和同事一起回家的路上,她不断告诉自己:“越是这样,我越要搞清楚状况!”
刘红一方面积极联系张某某丈夫面谈,听其倾诉,让他发泄情绪,还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导其丈夫。另一方面,她向张某某赠送有关家庭暴力防范的书籍和手册,邀请她参加防范家庭暴力的讲座和沙龙。还时常和张某某的子女沟通,侧面了解其被家暴的事实和孩子们对父母离婚的看法。
最后,该案判决离婚。之后的两年里,刘红一有空就打电话给张某某跟踪回访,当听到她已经组建新的家庭,双方还时常因为孩子教育问题联系时,悬着的心放下了,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创新工作,乐于奉献
日常工作中,刘红致力用柔性司法修复社会关系。业余时间,她热心投身公益服务社会大众,2008年她组建的阳光志愿服务队,以“法官+社工+志愿者”模式,把本职工作和公益活动相结合,链接社会团体资源,持续开展“青苹果课堂”“蓝丝带”“民法典让家更温暖”等帮扶活动。她以“有爱家庭、友善社区”为愿景,创建了“红姨▪益家”工作室,将“法理+情理”深度融合,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儿童保护、青少年成长等方面的法律、心理、营养等专业化咨询和服务。
刘红定期走进校园、社区、村落,以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开展青春期女童性教育、“蓝丝带”禁毒教育、民法典宣传等各类普法宣传,她被崇雒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后协助该校建立教师志愿服务队、学生志愿服务队,对接帮扶22个困境学生。刘红还参与设计“小雏菊”脑瘫儿童家庭关怀项目和“牵手童行”单亲家庭儿童成长关爱项目,这两个项目获得全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和基金会等机构的支持。
“人生至简,大爱无言。”刘红希望在往后余生,依然能尽己所能,守护平安,收获美好!
来源:建阳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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