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四川泸州合江县先市中学女生任某某,被学生自管会成员体罚做150个下蹲,致终身残疾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在合江县符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任某某与合江县先市中学达成调解协议:学校一次性补偿各类费用39万元。
人民调解协议书记录显示,2020年4月23日,任某某在宿舍厕所摔倒导致左脚受伤。6月10日晚寝期间,任某某在校被罚做下蹲,导致再次受伤。
▲任某某受伤照片。
双方认可的事实是:学生任某某受伤后,先后送合江县张氏骨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合江健欣医院、四川华西医院、重庆新桥医院、重庆中医骨科医院等检查和治疗。迄今为止,前期治疗的所有医疗费用10万余元已由学校全额垫付。
在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学校按300元/天的标准支付属护理、生活、营养等费用,相关费用共计109774.3元,已由学校足额支付。通过多次治疗复诊,任某某已治疗完毕出院。2021年3月1日,任某某已返回学校继续就读。
2020年10月26日,任某某母亲委托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对尚未结束治疗的任某某进行伤情鉴定,鉴定为9级伤线。2021年4月,任某某母亲起诉先市中学要求赔偿。学校申请对任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在法院组织下,委托四川博宇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
当事人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于2021年9月28日向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及符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县教育体育局和符阳街道调委会受理后,于2021年9月28日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合江县先市中学向任某某(由法定监护人周某某代收)一次性补偿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费用(不含此前先市中学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39万元。
合江县先市中学于2021年9月28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给周某某。任某某及其家属在收到补偿金之后,就此事项息诉罢访。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任某某母亲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确实已经签订此协议,但款项需要在接下来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周女士表示,由于此事件已造成任某某心理阴影,其不愿意继续在先市中学校就读,希望转学。但目前还没落实好新学校。
“孩子需要继续治疗,拿到补偿款后,我会带孩子去北京治疗,希望她能有所好转。非常感谢媒体和网友对女儿的关心。”
〖事件回顾〗
被指带零食进宿舍
14岁女生被罚150个下蹲致十级伤残
2020年6月10日晚自习后,因巡查寝室的泸州市合江县先市中学学生自管会成员牟某(初二女生)发现14岁的任某某(化名)床上有零食,遂惩罚任某某在一楼过道做150个下蹲。
在此过程中,宿管老师刘某发现该情况,但并未制止。此行为最终导致任某某足部落下终身残疾,先后鉴定构成九级、十级伤残,家长和学校就此发生纠纷。
家长称,事发将近一年后,学校虽然承认任某某受伤是在校内发生,且校方有一定责任,垫付了一定费用,但经过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最终处理方案。
学校则表示,事发后,学校垫付了全部费用,并多次与家长沟通解决。家长先起诉后撤诉,其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且于法无据。希望家长的诉求回归到法治的框架内来,并尽量不要给学生造成新的心理伤害。
红星新闻记者从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该局对此事件一直全程关注。该局局长李淋春表示,教体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也希望学生家长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诉求,争取早日解决此纠纷。
延伸阅读:
去年6月,因寝室床上放了一包零食,就读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初二年级的13岁女生戚夏(化名),被前来检查的学生会“学姐”和生活老师罚做了150个下蹲后,造成终身遗憾,再也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正常行走了。
戚夏母亲周女士说,“现在戚夏只能拄着拐棍走,不用拐棍就疼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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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女士介绍,事发后已经一年多了,除了前期治疗过程中的所有医疗费用10万余元已由学校全额垫付外,关于后续治疗费用,双方在经过当地教育部门的多次协调下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两次伤情鉴定报告也分别以九级、十级伤残作为结论。
其实更让周女士担心的是,事发后女儿抑郁了。
西南医科大学医疗证明显示,戚夏为抑郁状态,建议坚持治疗,避免精神刺激,防意外。
周女士介绍,女儿多次流露自残的想法后,在学校里做出过极端行为。而自己是单亲家庭,为了照顾女儿现在也没了工作,她希望学校能够赔偿女儿今后就医及生活相应的费用。
一包零食引发的体罚
回忆起事发晚上的经历,戚夏泪流不止,直言自己当时就想死。
她回忆说,事发是2020年6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自己下课了回到寝室准备休息,遇到了学生会干部——楼长查寝,主要检查是否有学生未经允许携带零食到女生宿舍,“她(楼长)就在我的床上发现了一包零食,直接问我承认不承认。”
其实不是自己的零食,只不过不知道谁放到自己床上了。
戚夏向这位比自己大一年级的“学姐”楼长和在场的生活老师解释过,但并没有被接受。
随即这名楼长在生活老师在场的情况下,罚戚夏做300个下蹲。
“不是我的,凭什么要我做?”戚夏随后告知在场的生活老师,自己的脚踝在两个月前受过伤,但这并未得到体罚的豁免,只是将300个下蹲改为了150个。
先市职业高中大门
同样因携带零食进入寝室被体罚的学生胡丽(化名)证言显示,因为在寝室里被发现携带零食,自己和戚夏等8个同学被要求到一楼坝子里接受体罚,“我被罚了300个下蹲运动,戚夏做了150个下蹲运动,我还另外做了10圈鸭子步。”
胡丽说,刘姓生活老师坐在门口还说“使劲整、使劲整”。
胡丽称,从初一年级入学开始,她就知道学校体罚学生,“有几年了。”
终身残疾后抑郁
当天晚上做完下蹲后,戚夏觉得自己的脚踝不舒服。
两天后的6月12日是周五,戚夏回了家,周女士发现女儿的脚一瘸一拐,还出现一个肿包。在周女士多次追问下,戚夏才告诉母亲自己是在学校里被要求做了150个下蹲。
周女士与拄着拐杖的戚夏(化名)
6月15日,学校将戚夏带到合江县当地的一所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后校方告知周女士,戚夏脚踝是软组织伤,并无大碍,回学校继续进行保守治疗即可。
但到了17日,戚夏告诉母亲脚还是很痛,周女士随即赶到学校接走女儿,校方也垫付了2000元给周女士供治疗使用。
此后,周女士带着女儿辗转泸州、成都、重庆多地的医院进行治疗。
2020年7月1日,戚夏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手术,手术中医生发现其关节腔内“滑膜增生明显,外踝骨折伴骨赘形成,外侧副韧带损伤,骨折块挤压跟骰关节面致关节面变形”,手术医生将戚夏脚部关节撕脱骨折块手术摘除。
周女士说,因为体罚摘除了部分骨头,其实是对女儿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
西南医科大学医疗证明
然而除了身体上的疼痛,更让周女士感到担心的是女儿心理上出现了问题。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显示,戚夏在事发后就处于抑郁状态。
周女士说,女儿曾多次流露出轻生的想法,亲戚曾在女儿的手腕上看到有多道划伤的痕迹。
不可预见的后续治疗费用
周女士称,女儿左脚踝关节里骨头有一部分被摘除了,因为女儿现在未成年,身体也没有发育完全,不能做填充手术。
医生告诉她,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积液,产生积液就需要手术治疗,“这其实相当于无底洞。”
两份伤残鉴定报告
2020年10月,根据病例资料,四川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戚夏受伤的情况认定为左踝关节功能丧失80%,评定为九级伤残。
今年3月,周女士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合江县法院起诉了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法院随后委托四川博宇司法鉴定所再次就戚夏的致残程度和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这次鉴定伤残程度变更成了十级伤残,“无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
周女士说,这份报告让她失去了信心,随后撤回了起诉,转而要求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合江县教体局在当地问政平台给周女士的回复
今年8月12日,周女士通过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麻辣社区”反映了女儿在学校被体罚致残一事。
次日,泸州市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平台回复也证实了戚夏在学校遭受体罚受伤的基本事实。
合江县教体局回复中表示,戚夏在2020年6月10日晚受伤后,学校始终把学生的伤情医治放在首位,先后将其送往合江县张氏骨科医院、四川华西医院、重庆新桥医院等检查和治疗,前期治疗过程中的所有医疗费用10万余元已由学校全额垫付。
在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学校按300元/天的标准支付其家属护理、生活、营养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在每个阶段治疗完毕后足额支付。
合江县教体局还表示,为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学校、县教育体育局等与家长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学校的安排下,原本应该读初三的戚夏降了一级,在先市职业中学的另一个校区继续就读初二年级。
9月26日,周女士称,校方目前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但她仍然没有接受,“未来这个费用谁也说不准是多少,我希望学校能够负责,毕竟孩子还小就终身残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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