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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细雨丝竹,又名浅樽酌海
#古案卷宗
贫贱夫妻百事哀。大概有那么几个瞬间,明朝男青年池戴荣(又名“池孙广”)都有些后悔结婚了:自己没多大能耐,在那个“大明宝钞”断崖式贬值、通货膨胀严重的明宪宗成化朝(公元1465-1487年),收入一天比一天微薄,别说买房,几身旧衣服缝缝补补凑合着穿,不敢添换新装。近来越发混得入不敷出,连租房、吃饭也捉襟见肘。早知今日,当初结哪门子婚?一张嘴总比两张嘴容易糊弄。
其实,池戴荣的祖上也阔过,在当地算是一方小土豪,家财详情未知,但起码池戴荣已故的父亲在生前是养得起小妾的,至少纳过张氏一名偏房,或许还有史料未记载的其他小妾。不知从何时起始,池家逐渐没落,到池戴荣娶王氏为妻前后,他这一房就彻底沦落至一穷二白的境地了。幸好池戴荣有一位叔父池友才可以投靠。
池友才那一房虽然也落魄了,却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一套自有住房及数量不明的田产,有余力时甚至能借出粮食给外人,赚点孳息。当然,池友才只做债主的黄金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时他也得向别人借一些生产资料(种子、工具等)。万一遇上气候失调的年份,庄稼欠收,生活资料(粮食、布料等)也需互通有无。
不过,总体而言,池友才家的收入在覆盖全部支出的基础上略有盈余,相对池戴荣家要宽裕得多。池戴荣夫妻扛不住的时候,便腆着脸皮去求叔父、婶子周济,好歹把下个月的房租缴足、帮补一点菜金。一来二去,池友才不耐烦,索性发话:“干脆你两个搬到我家来住,一则省下租房的花销,二则帮我们干些活计,岂不两全其美?”
池戴荣和王氏一听,真是喜从天降,当即千恩万谢,回出租屋收拾了坛坛罐罐,搬进池友才的住所,一心一计地跟叔父、婶婶一家合力过起日子来。
然而,知人知面不知心,包括婶婶胡氏在内,谁也没有想到,池友才醉翁之意不在酒,暗暗打上了侄媳王氏的主意。
某日,胡氏不在家。池友才把自己的一件白布衫送给池戴荣穿,打发他外出办事:“我之前出借若干米给某处某人家,你去给我讨还。这件衫子给你,出门穿得体面、利索点,不要落人耻笑。”池戴荣感激涕零地穿上叔父赐给的新衣服,兴冲冲地出门了。他哪里知道?叔父给的不是白衫子,而是绿帽子。
池戴荣走后,又过了几个时辰(确切时刻不清),胡氏提前回到家。凭借女人的直觉,她敏锐地察觉到家里弥漫着一种异样的气氛——太安静了。按照池家的作息习惯,此刻侄媳王氏应该正在热火朝天地干家务,池友才叔侄一边聊天、做点杂事,一边等着胡氏做饭吃。今天这三个人居然一个都没有出现。不祥的预感陡然在胡氏的心底升起:“老色鬼池友才又闹幺蛾子?”
胡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自己和池友才的卧室门口查看。房门果然从室内闩住,里面传来响动,“窸窸窣窣”的节奏里透着一股慌乱。屋子里的人似乎因听见胡氏的脚步声而惊慌失措。
胡氏厉声质问:“池友才你在干嘛?晚饭都还没吃,锁门做什么?”又扬声呼唤王氏、池戴荣,无人应答。僵持一阵子,池友才无计可施,甩开门走出来。胡氏透过门缝一看,侄媳王氏躲在室内,手足无措、眼神呆滞,显然受到极大的惊吓。或许是由于被婶婶撞破私情所致?抑或有别的缘故?
无论如何,事实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胡氏立刻扭住池友才大闹,教训他道:“你务必给我收手吧!别让侄子抓着了!”池友才恼羞成怒,摔开胡氏,大言不惭地回嘴:“你吃我的、喝我的,没资格将我管头管脚!你问左邻右舍打听打听,往前二十多年我池家是何等排场?我的先妻比你强十倍,她去世,我也该续一房像她那样的。只因家计萧索了,不得不凑合着讨了你回家做继室。论理我池友才本该收两三个婢妾,才配得上我的身份!”
胡氏是明代中下层泼辣女子的脾气,不把封建礼教放在眼里,毫不示弱,一番回击的话犹如针尖对麦芒:“你倒是照一下镜子,瞧瞧自己现今是何嘴脸,也配偷鸡摸狗?借给某某家的米可曾讨要回来?若讨回来了,莫忘记你还欠着沈全的帐,尽快匀两升还给人家是正经!”
夫妻俩正吵得天昏地暗,王氏稍稍缓过劲来,对胡氏哭诉称,池友才趁着家中无人,跑来相逼;她拒绝,池友才威胁要收她的命。她胆小怕事,出于恐惧——估计也是出于“人穷志短”的无奈,害怕池友才将她和池戴荣赶出家门、自生自灭——就稀里糊涂地依从了……总之,王氏强调,今天发生的状况并不是出自她的真实意愿,完全是受到池友才的威逼所致。
池友才气急败坏,“赶打”胡氏。胡氏单打独斗是扛不住池友才的,激烈的情绪把结婚十几年累积的矛盾一股脑儿冲到眼前,触目皆是腥红的愤恨。胡氏把心一横,冲出家门,大喊大叫:“街坊邻居快来看啊!池友才竟然强奸侄妇!他的良心喂狗吃了,光天化日之下败坏伦常、伤天害理!池戴荣,你跑哪里去啦?你晓不晓得你不叫【戴荣】了,该叫你作【戴耻】,啊不,【戴绿】……”
消息传出,众人哗然。强奸侄媳在古代是人神共愤的大罪。依《大明律》,“若奸……兄弟子妻者各绞,强者斩”——叔父如果私通“兄弟子妻”即侄媳,双方都要判处绞决;如果叔父强奸侄媳,则判处叔父斩首,侄媳无罪。假如是单纯的民事纠纷,明朝人一般倾向于民间调解、私下处理,可是一旦触及伦理红线,里甲大多也不敢“私了”。鉴于胡氏、王氏均不改口,众人将池友才扭送兵马司查办。
起初,在兵马司及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池友才承认王氏的指控属实。不料,过了一阵子,池友才忽然翻供,辩称:“先前我怕挨打才胡乱招认的。我根本没有强迫王氏,而且,她压根儿就不是我的侄媳!”池友才声称:
【池戴荣是戴荣父亲在世时所纳的小妾张氏与前夫生养的儿子,张氏带着他改嫁到池家,取名“池孙广”,后改名“池戴荣”。池戴荣长大成人,因其养父、生母都已不在人世,故离开池家,上门给王家做了赘婿。实际上,他池友才与池戴荣没有血缘关系。池戴荣出门讨米那天,他勾搭王氏,王氏二话不说便同意了,可能想借助私情、在池友才家站稳脚跟。尽管他们的行为有违良风美俗,但也是两厢情愿,绝不存在强迫、威胁情节。胡氏是他的继妻,对池家早年的情况不甚了了,误以为池戴荣是亲侄子,因而错告他强奸侄媳。】
至于池戴荣本人,却仿佛销声匿迹了,一直没有出面表态。池友才声称:“孙广外出讨米,路遇我的债主沈全,遭到沈全催逼。孙广拿不出米,沈全剥下他穿的白布衫抵债。从此,孙广再未露面,恐怕是因损失新布衫、惧怕我责骂,故而逃走了。”
衙门采信了池友才的第二版供述,判定池友才的行为系私通有夫之妇(非亲戚),池友才、王氏分别处以杖八十,对胡氏、沈全依“不应得为而为之事理重者”律条(注:含义参见本系列前期文章)处以杖七十。沈全、胡氏、王氏对此莫名其妙,一再喊冤。
案卷上呈至大理寺,大理寺卿王槩看不下去了,作出几点批驳(下文包含笔者的解读和个人推测)
一、据池友才第二版供词所列时间点,假设池戴荣是其生母张氏同前夫所生之子,他来到池家那一年也有几岁了。亲族戚友、乡亲邻人必然知晓他的来历。胡氏虽为继室,嫁到池家也有十几年之久,不可能听不到一点风言风语,理应知悉池戴荣的真实身份。池友才指称胡氏不明真相,是不合情理的。池友才关于池戴荣身世的说法也未能得到亲友的证言支持,纯属一面之辞,不足为信。
二、池友才明知与侄媳有染是重罪,非绞即斩,以常理而论,即便在兵马司初审阶段“怕挨打”,也会第一时间说明池戴荣的身世、澄清关系。为什么等到后续环节才翻供?难道前期失忆了吗?
三、纵然池友才的第二版供词属实,衙门对王氏的处理也很奇怪。按说《大明律》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王氏作为有夫之妇,私通他人,应当处以杖九十。衙司为什么对她减轻处罚?莫非是心虚?
四、池戴荣之“消失”不可思议。且不说丢了一件白布衫就因畏惧叔父责骂而抛舍家庭逃走是否合理,关键在于池友才指控的加害人沈全并不承认此说,也没有客观证据、证人证言支持池友才的说辞。
五、胡氏力证池友才“强奸兄弟子妻”罪名成立,必欲置其于万劫不复之地,部分女性在相似情境下袒护丈夫的倾向在胡氏这里完全看不到,可见胡氏对池友才怀有深仇大恨。由此推知池友才的风流史(可能叠加家暴史)只怕五彩斑斓,主观恶性不低,如今只是终于膨胀到对侄媳下手的地步,绝非在王氏无意识的“诱惑”下初次犯错,所以伤透了胡氏的心,以至于此。
综上所述,真相最有可能是:池友才在兵马司不得已承认强奸侄媳罪行之后,为了求生自保,动用家底、人脉,对衙司、池戴荣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而从本系列前期文章可看出,只要没有伤及人命,明代衙司对于民间的案件通常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偏好。再者,在各级衙司的老爷们眼中,估计王氏总归有些言行不妥当之处、客观上诱发了池友才的歪心,不是完美受害人,受杖八十也说得过去。
那个池戴荣呢?在经济上不能自立,对池友才有依赖性,所谓“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天性也有些软弱可欺,自然服软,但他又想避免做伪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便同意实施“主动消失”方案,待本案了结再现身,届时池友才那边少不了给他好处。至于沈全、胡氏的立场,相较于池友才以弱势方(承受催债之苦的债务人)、丈夫(“夫为妇天”)身份所作供述,则是无足轻重的。只不过池友才等人没有计算到本方将与一位“较真”的大理寺卿狭路相逢。
本案后来到底是如何判的,史料后面没有再说,因此也无法给大家一个结局了。
但是各位怀有正义感的读者也不必对本案的结局抱有过高的期望。后情大概率是急于保命的池友才对池戴荣许以重利(譬如分他一半身家),换得池戴荣承认自己并非池家的血脉。因为此类案件的取证是千古难题,池友才对王氏采用“精神强制”手段,在科技发展水平有限的明代就更难查证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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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资料:明代《大明律集解附例》、王槩《王恭毅公驳稿》。
作者简介:细雨丝竹,又名浅樽酌海,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金融从业者,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痴、考据癖,主要作品有唐代历史背景推理+言情小说《神探王妃》、《鱼玄机》等,均已出版或签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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