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万历间,孙评事少孤,母十九岁守节。孙举进士,而母已死。尝语人 曰:“我必博诰命以光泉壤,始不负萱堂苦节。”
明朝万历年间,蒲松龄是明末清初的人,写的也都是他在世这段时间的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孙评事,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
他妈在十九岁的时候就守寡。这要搁现在,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那时候女人十五六岁就结婚,结了婚的主要任务就是生孩子。
说那个时候的女人是生育工具真是一点也不为过。很多大户人家就是为了单纯的生孩子而娶妾,那个时候的女人是一点社会地位都没有的。
那个时候人的平均寿命就四五十岁。十九岁守寡,这也是守了半辈子。等到儿子中了进士,按现在说大学毕业,能工作,能做官了,他妈也死了。
想吧,他大学毕业,按那个时候的正常进度,怎么也得二十多岁,他妈正好四十多岁。
他就经常跟别人说:我一定要博一个诰命,来光宗耀祖,才对得起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守寡这个事,我妈这一辈子活得太不容易了。
这个诰命,就类似于一种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明清时期,五品官以上,封的叫诰命,五品以下叫敕命。
皇上家今天有什么喜事或者今天高兴,给你个封赠,这是赏给这个官员的,自封的这一刻起,家里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子,凡是活着的跟着一起沾光,叫诰封。死了的叫诰赠。
原文写萱堂,这是对母亲的一个代称,这个称呼是从诗经里来的,诗经里有这么两句:焉得馁草,言树之背。
这句的意思就是在妈住的北房后面种上谖草,就是萱草,现在我们管这种草叫忘忧草,意思就是让妈每天都活得挺高兴的。后来就管母亲或母亲的住处叫萱堂。
2原文
忽得暴病,綦笃。 素与太医善,使人招之;使者出门,而疾益剧。张目日:“生不能扬名显 亲,何以见老母地下乎!”遂卒,目不瞑。
孙评事这发誓呢,每天跟别人说,我要怎么怎么样。结果忽然就得病了。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嫌他太话唠了。
而且病来得挺快挺急,病得还挺重,一下就病倒了。他是当官的,平时跟宫里的太医关系挺好,赶紧就让人去找太医来给自己看病。
他这边刚把人派出去,自己就感觉不行了,要完。按现在说,这就是心梗脑梗一类的病,发病挺快。
自己没等来大夫,睁着眼说:我活着不能扬名,光宗耀祖,我就这么死了,我怎么有脸去见我妈啊。
说完就死了,到死眼也没闭上。都说人有没完成的心愿,会死不瞑目,可能就他这模样吧。
3原文
无何,太医至,闻哭声,即入临吊。见其状,异之。家人告以故,太医 曰:“欲得诰命,即亦不难。今皇后旦晚临盆矣,但活十余日,诰命可得。”
那边打120,大夫没来,这边就死了。他死他的,那边一会儿的时间,120来了。
太医到门口,没进门就听屋里人哭,就知道这人已经死了,就进来吊唁吧。活着时两人关系挺好,死了来看看。
进来一看人死的这个模样,就问边上人,他死了咋这模样,临死时说什么了。家里人跟太医说:还能说什么啊,您跟他不错,还不知道他那点心思,就是诰命的事呗。愿望没达成就死了。
太医说:想得个诰命,这也不是什么难事。现在皇后要生孩子了,他再活个十来天,没准皇上一高兴,他就有这诰命了。
也就是说,十天以后,有个很大的机会,能完成他此生的愿望。都说人一死百了,怎么这么在乎这些虚名呢。
4原文
立命取艾,灸尸一十八处。炷将尽,床上已呻;急灌以药,居然复生。嘱 曰:“切记勿食熊虎肉。”共志之;然以此物不常有,颇不关意。
这边太医赶紧让人拿来艾条,在他身上灸了十八个地方。艾条都快烧完的时候,床上出声音了,就这样,死人又活了。
看来认识几个好大夫是有好处,要不这样的假死就成真亡了。可惜这种国内顶尖的大夫不是谁都认识的。
还是现在的社会好啊,想找钟南山看病,去挂号去就行了。一个星期他就半天坐诊,总还是有机会的。虽然也不是一般人能见得到的。
他活过来,太医跟他和他家里人说:以后别吃熊肉和老虎肉。一家人都记住了。可谁也没往心里去,毕竟这东西,你就是想吃,也不好弄。
搁现在,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着的了,毕竟那是保护动物。过去虽然没有动物保护法,一般人也吃不着,主要是熊和老虎平时不容易看见,就算看见你也打不过它,谁吃谁就不一定了。好象过去也没有动物园。
5原文
既而三日 平复,仍从朝贺。过六七日,果生太子,召赐群臣宴,中使出异品,遍赐文武,白片朱 丝,甘美无比。
这边复活了,歇了三天,好了,跟平时好人一样了,该干啥干啥。也没请假,跟着上班去了。
果然,像太医说的,又过了六七天,皇后生孩子了,男孩儿。现在老百姓家生个孩子还美得什么似的,何况是过去皇上生孩子。
皇上也请客,过喜三之类的。大摆酒席。估计是待客不收礼,不知道是不是用随份子。
皇上请这边大臣们吃饭,那都是好吃的,按郭德纲说的: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仙,猴头雁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真是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了。
反正这些东西做熟悉了,大家也分不出哪个对哪个,就知道好吃就是了。现在我们也就能吃出哪个是猪肉,哪个是羊肉。
端上来的这一堆好吃的里面,其中有一盘肉,是白片,上面有点血丝,吃着是异常的好吃,以前没吃过。
6原文
孙啖之,不知何物。次日,访诸同僚,日:“熊膰也。” 大惊失色;即刻而病,至家遂卒。
孙评事也跟着一起上班,也参加了这场宴会。也吃了这个白片朱丝的肉,也觉得好吃,就是不知道是什么。
他一边吃一边问边上的同事:这是什么啊。同事有知道的,就告诉他:这你都不认识,这是熊掌啊。
白片朱丝,指的就是熊掌切片。熊掌掌心有脂如玉,煮熟了就是白的,肌肉断面就是红色的纹理。
孙评事吃得正美呢,一听熊掌二字,大惊失色,马上就觉得自己不对劲了。赶紧回家,一到家就死了。
感觉故事说的就是一个人的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没有莫强求。
故事里孙评事一生想的就是要博个诰命,结果在死的时候,没有得到这个东西,即便是被人救活,在即将得到这个东西的前一刻,他还是机缘巧合地死了。
其实最后他死,感觉一大部分原因是他自己吓死的。就个就看个人心态了,就像现在很多跟癌症抗争的人。有的人能活好多年,有的人在得知自己得病那一刻起,没多长时间就死了。
其实一个人做事,活也罢,死也罢,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自己尽力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觉得自己努力了,就行了,至于结果,就听天由命吧。
所谓君子坦荡荡,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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